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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名称:注射用醋酸卡泊芬净
英文名称:CaspofunginAcetateforInjection
汉语拼音:ZhusheyongCusuanKabofenjing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醋酸卡泊芬净。 其化学名称为:1-[(4R,5S)-5-[(2-氨乙酸)氨基]-N2-(10,12-二甲基-1-羰基十四烷基)-4-羟基-L-鸟氨酸]-5-[(3R)-3-羟基-L-鸟氨酸]肺白菌素B0二乙酸盐。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52H88N10O15·2C2H4O2 分子量:1213.42 辅料:蔗糖,甘露醇,冰醋酸和氢氧化钠。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冻干块状物。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成人患者和儿童患者(三个月及三个月以上): 1、经验性治疗中性粒细胞减少、伴发热患者的可疑真菌感染; 2、治疗念珠菌血症和以下念珠菌感染:腹腔脓肿、腹膜炎和胸膜腔感染。尚未研究本品在念珠菌感染引起的心内膜炎、骨髓炎和脑膜炎中的作用。 3、治疗食道念珠菌病; 4、治疗对其他治疗无效或者不能耐受(例如:两性霉素B、两性霉素B脂质体、伊曲康唑)患者的侵袭性曲霉菌病。尚未研究本品作为侵袭性曲霉菌病的初始治疗的作用。
用法用量
1.所有患者的用药说明 本品应静脉缓慢输注约1小时以上。 本品不能经静脉推注给药。 因为尚未获得本品与其他经静脉输注物质、添加剂或药物配伍研究的数据,所以请勿将本品与其他药物混合或者同时输注。 不得使用任何含有右旋糖(a-D-葡聚糖)的稀释液,因为本品在含有右旋糖的稀释液中不稳定。 2.成年患者[18岁及18岁以上]的推荐剂量 常用剂量为50mg每日一次(对于大多数适应症应首先给予70mg负荷剂量)。对100名念珠菌血症和其他念珠菌感染的成年患者进行了每日剂量150mg(范围:1至51天;中位数:14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研究。 更高剂量本品的有效性没有明显优于本品50mg每日剂量的有效性。在其他本品适用的成年患者中每日剂量高于50mg的有效性不详。 经验性治疗中性粒细胞减少、伴发热患者的可疑真菌感染: 第一天单次70mg负荷剂量,随后每天单次50mg,疗程应取决于患者的临床反应。经验性治疗应持续至患者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恢复正常。 确诊真菌感染的患者应至少治疗14天;在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和临床症状消除后治疗还需持续至少7天。如果50mg剂量耐受性好,但缺乏有效的临床反应,可以将每天剂量提高至70mg。 念珠菌血症和其他念珠菌感染(腹腔脓肿、腹膜炎和胸膜腔感染): 第一天单次70mg负荷剂量,随后每天单次50mg,疗程应取决于患者的临床和微生物学反应。通常抗真菌治疗应持续至末次阳性培养后至少14天。在中性粒细胞减少持续存在的患者中,治疗时间可能会更长直至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恢复。 食道念珠菌病 在症状恢复后继续给予50mg每日一次治疗7至14天。未研究该适应症的70mg负荷剂量。由于HIV感染患者的口咽部念珠菌病存在复发的风险,所以应考虑抑制性口腔治疗[参见“临床试验”]。 侵袭性曲霉菌病 第一天单次70mg负荷剂量,随后毎天单次50mg,疗程应取决于患者病情的严重程度、免疫抑制的恢复情况以及临床反应确定。 3.儿童患者[3个月至17岁]的推荐剂量 对于所有适应症,第一天均应给予 70mg/m2单次负荷剂量,随后给予50mg/m2每日一次治疗。 无论患者的计算剂量为多少,最大负荷剂量和每日维持剂量不应超过70mg。 儿童患者(3个月至17岁)的给药剂量应根据患者的体表面积(BSA)使用Mosteller公式计算: Mosteller公式在计算患者的BSA后,负荷剂量(mg)应等于BSA(m2)x70mg/m2。维持剂量(mg)应等于BSA(m2)x50mg/m2。 治疗的持续时间应根据适应症个体化考虚,如成年患者的适应症所述[参见“成年患者的推荐剂量”]。如果50mg/m2的日剂量临床反应欠佳,但是患者能够很好的耐受,可以将每日剂量提高至70mg/m2(不超过70mg)。 4.肝功能不全患者 对轻度肝功能不全(Child-Pugh评分5至6分)的成年患者无需调整剂量。但对中度肝功能不全(Child-Pugh评分为7至9分)的成年患者,推荐在给予第一次70mg负荷剂量之后,根据的物代谢动力学数据将本品的治疗剂量调整为35mg每日一次[参见“药代动力学”]。目前没有在严重肝功能不全(Child-Pugh评分>9分)的成年患者和肝功能不同程度受损的儿童患者中的临床用药经验。 5.肾功能不全患者 无需对肾功能不全患者进行剂量调整。卡泊芬净是不可透析的;因此在血液透析后不需要补充剂量。 6.换受药物清除诱导剂伴随治疗的患者 接受利福平治疔的成年患者的本品治疗剂量应为70mg每日一次。接受奈韦拉平、依非韦伦、卡马西平、地塞米松或苯妥英治疗的成年患者的本品治疗剂量提高至70mg每日一次。 在儿童患者中,本品与药物清除诱导剂(如利福平、依法韦仑、奈韦拉平、苯妥英、地塞米松或卡马西平)联合使用时,应考虑将本品的治疗剂量增加至70mg/m2每日一次(不超过70mg)。 7.药物的制备和溶解 由于尚未获得本品与其他经静脉输注物质、添加剂或药物配伍研究的数据,所以请勿将本品与其他药物混合或者同时输注。不得使用任何含有右旋糖(a-D-葡聚糖)的稀释液,因为本品在含有右旋糖的稀释液中不稳定。 本品的输注制备: A.将冷藏的本品药瓶恢复至室温。 B.在无菌条件下在药瓶中加入10.8mL0.9%氯化钠注射液、或无菌注射用水、或含对羟基苯甲酸甲酯和对羟基苯甲酸丙酯的无菌注射用水、或含0.9%苯甲醇的无菌注射用水。 本品每瓶均含有人为过量灌装的药物。因此,溶解后的药物浓度参见下表1。 表1 白色至类白色药块会完全溶解。轻轻混匀直至获得透明的溶液。在溶解过程中和静脉输注前对复溶液进行肉眼检查,观察是否存在颗粒物或者变色。请勿使用浑浊或有沉淀物的溶液。 复溶液在≤25℃(≤77℉)温度下可以保存最长1小时。 本品药瓶仅供单次使用:剩余溶液应丢弃。 C.在无菌条件下抽取适量体积(mL)的本品溶液,转移至装有250mL0.9%、0.45%或0.225%氯化钠注射液或者乳酸林格氏注射液的静脉输注袋(或瓶)内。此外,也可以将此体积的本品溶液加入至减容后的0.9%、0.45%或0.225%氯化钠注射液或者乳酸林格氏注射液中,终浓度不超过0.5mg/mL。 如果保存于≤25℃(≤77℉)的温度下,输注用溶液必须在24小时内使用,如果保存于2至8℃(36至46℉),则必须在48小时内使用。 3个月以上儿童患者的特珠考虑: 按照上述溶解步骤使用70mg或50mq装药瓶配制复溶液[参见“儿童患者的推荐剂量"]。复溶液的浓度为7mg/mL(使用70mg装药瓶进行溶解时)或5mg/mL(使用50mg装药瓶溶解时),根据该浓度和计算的负荷剂量或维持剂量,从含复溶液的药瓶内抽取等量的药物体积。 药瓶的选择应基于儿童患者总的拟给药剂量(mg)。为了有助于确定正确的给药剂量,建议对治疗剂量低于50mg的儿童患者采用50mg装药瓶(浓度为5mg/mL)。对于治疗剂量高于50mg的儿童患者,应使用70mg装药瓶。 无论患者的计算剂量为多少,量大负荷剂量和每日维持剂量不应过70mg。
禁忌
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的患者禁用。
警告和注意事项
1.过敏 本品使用过程中有出现过敏反应的报道。如果出现过敏症状,应停止使用本品并进行适当的处理。 已报告的可能由组胺介导的不良反应,包括皮疹、面部肿胀、血管性水肿、瘙痒、温暖感或支气管痉挛,可能需要停止使用本品治疗和/或进行适当的处理。 2.皮肤和皮下组织疾病 上市后使用本品有Stevens-Johnsons综合症(SJS)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TEN)不良反应的病例报告。有皮肤过敏反应史的患者应谨慎使用。 3.伴随使用环孢霉素 仅限于患者可能的受益超过可能的风险时,对接受环孢霉素治疗的患者使用本品。在一项临床研究中,4名健康成人受试者在第1至第10天接受本品70mg治疔并在第10天接受两次环孢素3mg/kg治疗(治疗间隔12小时),有3人在第11天出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一过性升高,检测结果是正常上限(ULN)的2至3倍。在同一研究中,一个单独的成人受试者组内,接受本品35㎎每日一次共3天治疗并在第1天接受环胞霉素治疗(治疗剂量为3mg/kg,共2次,间隔12小时)的8名受试者中,有2人在第2天出现ALT轻度升高(略高于ULN)。 在这两组中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ALT同时升高,但升高幅度较小。在另外一项临床研究中,8名健康男性中有2人出现了小于2倍ULN的短暂ALT升高。在该研究中,在第1天和第12天给予环孢霉素治疗(4mg/kg),在第3至13天给予本品毎日治疗(70mg)。 一名受试者在第7天和第9天出現ALT升高,另一名受试者在第19天出现ALT升高。第27天时这些升高的结果恢复正常。在所有组中。AST和ALT同时升高,但升高幅度较小。在这些临研究中。环孢霉素(4mg/kg一次给药或3mg/kg两次给药)使卡泊芬净的AUC増加了约35%。 在一项回顾性上市后研究中,对40名免疫抑制患者(其中37人为移植受体)给予1至290天本品和环孢霉素治疗(中位数为17.5天)。其中14名患者(35%)在伴随治疗或14天随访期间出现转氨酶升高(>5倍正常值上限或者>3倍基线值);其中5名患者被认为可能与伴随治疗有关。 1名患者胆红素升高,考虑可能与伴随治疗相关。没有患者出现肝脏毒性或严重肝病的临床证据。4名患者因各种原因所致肝酶实验室检测值异常而终止研究。 其中2人考虑可能与本品和/或环孢霉素治庁以及其他可能的原因有关。 在前瞻性侵袭性曲霉菌病和特许使用研究中,有4名成年患者接受了本品(50mg/天)和环孢霉素2至56天的治疗。 这些患者没有出现肝酶升高。 考虑到这些数据的局限性,只应在潜在受益超过潜在凤险的患者中进行本品和环孢霉素联合治疗。在伴随治疗过程中应对肝功能检查异常的患者进行监测并评价继续治疗的风险/受益。 4.肝脏功能的影响 在接受本品治疗的健康志原者以及成人和儿童患者中已发现肝功能实验室检查异常。在一些基础病情严重、接受本品治疗的同时还需要多种药物伴随治疗的成人和儿童患者中,有个别病例报告出现临床严重的肝功能不全、肝炎和肝衰竭;尚未确定这些事件与本品治疗有因果关系。 在本品治疗期间应对肝功能检查异常的患者进行监测以判断肝功能的变化并评价是否继续使用本品。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 妊娠类别C 未在妊娠妇女中对本品的使用进行充分和良好对照的研究。在动物研究中,卡泊芬净可引起胚胎毒性,包括胚胎吸收増加、围植入期胚泡丢失增加和胎仔多部位不完全骨化。只有在判断对胎儿潜在受益超过潜在风险时才可以在妊娠期间使用本品。 以体表面积计,妊娠大鼠给予与人治疔剂量相当的卡泊芬净,其子代会出现颅骨和躯干骨化不全及颈肋发生率增高。再吸收和围植入期胚泡丢失现象也增多。 以体表面积计,妊娠家兔给予人治疗剂量2倍的卡泊芬净,其子代距骨/跟骨不完全骨化的发生率增高,胚胎再吸收现象也增多。卡泊芬净可以穿过大鼠和家免的胎盘屏障井可在胎仔血浆中检出。 哺乳妇女: 尚不清楚卡泊芬净是否能由人类乳汁中排出。在药物治疗的哺乳期大鼠乳汁中发现卡泊芬净。由于很多药物均可分泌至人类乳汁中,因此在对哺乳期妇女用卡泊芬净时应当慎重。
药理毒理
药理作用 作用机制: 卡/泊芬净是一种可以抑制易感曲霉菌`属和念珠菌属细胞壁基本成份β(1,3)-D-葡聚糖合成的棘白菌素。在哺乳动物细胞中不存在β(1,3)-D-葡聚糖。卡泊芬净对念珠菌属和烟曲霉菌丝的活性细胞生长部位有活性作用。 体外活性: 己经证明卡泊芬净在体外和临床感染中对下述微生物的大部分菌株有活性: 烟曲霉菌 黄曲霉菌 土曲霉菌 白念珠菌 光滑念珠菌 吉利蒙念珠菌 克鲁斯念珠菌 近平滑念珠菌 热带念珠菌 药敏试验方法: 曲霉菌属和其他丝状真菌 尚未建立曲霉菌属和其他丝状真菌的解释标准。 念珠菌属 卡泊芬净针对念珠菌属的解释标准仅用于使用临床买验室和标准研究所(CLSI)微量肉汤稀释法M27A进行的试验,在24小时观察念珠菌生长被部分抑制,来确定最小抑菌浓度(MIC)。 微量肉汤稀释技术:使用定显法确定抗真菌最小抑菌浓度(MICs)。通过这些MICs估计念球菌属对抗真菌药物的敏感性。应使用24小时标准化操作确定MICS。标准化操作以包含接种物标准化浓度和卡泊芬净粉末标准化浓度的微量肉汤稀释法(培养基)为基础。 应根据表中所列的标准对MIC值做出解释。 敏感性 质量控制: 标准化药敏试验操作需要使用质量控制有机体对检测操作的技术性进行控制。标准卡泊芬净粉末的检测结果应在下表所列的范围内。 注意:质控微生物是内在生物学特性与耐药机制有关并且在真菌内进行基因表达的有机体的特殊菌株;用于微生物控制的特殊菌株没有临床意义。 质控 体内活性: 在散播感染白念珠菌后24小时,卡泊芬净通过非肠道的注射治疗对免疫活性和免疫抑制小鼠有效,感染小鼠的存活终点延长并且靶器官内的白念珠菌减少。在散插或肺部感染烟曲霉菌后24小时对免疫活性和免疫抑制啮齿类动物给予卡泊芬净经非肠道的注射治疗,动物存活时间延长,该现象与霉菌负荷减少无显著相关。 耐药性: 卡泊芬净MIC≤2μg/mL(易感)提示如果卡泊芬净达到治疗浓度,念珠菌分离株可能被抑制;如果分离株对卡泊芬净的易感性不属于易感类型,则治疗结果会降低。在白念珠菌感染的小鼠模型和一些念珠菌感染患者中,对抑制念珠菌分离株生长所需卡泊芬净的浓度为>2μg/mL的念珠菌的突破感染进行研究。其中部分分离株在FKS1基因发生突变。念珠菌属和曲霉菌属不同临床分离株的药物耐受发生率尚不清楚。 药物相互作用: 卡泊芬净和两性霉素B联合用药的体外和体内研究提示对烟曲霉菌或白念珠菌的抗真菌活性没有持抗作用。这些结果的临床意义不明。 毒理研究 致癌性: 未进行长期动物研究来评估本品的潜在`致癌性。 遗传毒性: 卡泊芬净的Ames试验和哺乳动物细胞(V79中国仓鼠肺纤维细胞)遗传突変试验、碱洗脱/大鼠肝细胞DNA链断裂试验和中国仓鼠卵巢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结果均为阴性。在小鼠骨髓微核试验中,卡泊芬净静脉给药剂量达12.5mg/kg时(以体表面积计,相当于人1mg/kg剂量)未^发现遗传毒性。 生殖毒性: 大鼠静脉注射卡泊芬净剂量达5mg/kg时生育和生殖能力未受到影响。大鼠5mg/kg暴露量与接受70mg剂量治疗的患者相似。 以体表面积计,妊娠大鼠给予与人治疗剂量相当的卡泊芬净,其子代会出现颅骨和躯干骨化不全及颈肋发生率増高。再吸收和围植入期胚泡丢失现象也増多。以体表面积计,妊娠家兔给予人治疗剂量2倍的卡泊芬净,其子代距骨/跟骨不完全骨化的发生率増高,胚胎再吸收现象也増多。 卡泊芬净可以穿过大鼠和家兔的胎盘屏障并可在胎仔血浆中检出。 其他 在一项为期5周的猴研究中,当暴露量达成人患者70mg剂量下4至6倍时,通过显微镜在一些动物的肝脏可以观察到弥散的小的囊下坏死病灶(5mg/kg组:2/8;8mg/kg组:4/8);但是,在另一项为期27周的研究中,却未发现类似剂量给药后出现上述组织病理学表现。 在一项在婴儿猴中进行的为期5周的研究中,当暴露量达到儿童患者50mg/m2每日一次维持治疗的3倍时,未见与给药相关的发现。
临床试验
按照适应症对成人临床研究的结果进行了介绍,其后为儿童临床研究的结果。 中性粒细胞减少伴发热患者的经验性治疗: 在一项双盲研究中,1111名中性粒细胞减少伴发热(<500个细胞mm3)的患者被随机分配接受本品(第一天给予70mg负荷剂量,随后为50mg/天)或者AmBisome(3mg/kg/天)每日一次治疗。根据风险类别(接受同种异体干细胞移植或急性白血病复发的患者为高风险患者)和既往接受的预防性抗真菌治疗对患者进行分层。24%的患者为高风脸患者,56%的患者既往曾接受过预防性抗真菌治疗。 对于治疗后5天持续发热或者病情恶化的患者,可将治疗判量调整为本品70mg/天或AmBisome5mg/kg/天。继续治疗直至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恢复(除非有文件记录证明为真菌感染,否则治疗不要超过28天)。 良好的整体应答需要达到以下所有标准:治疗结束后7天未出现有记录的突破性真菌感染、研究治疗结束后7天仍然存活、未因药物相关性毒性或缺乏有效性终止研究药物治疗、中性粒细胞减少期间发热症状恢复以及成功治疗有记录的基线真菌感染。 从多种应答率来看,本品在经验性治疗中性粒细胞减少伴持续发热患者中的效果与AmBisome相当(参见表8)。 表8 念珠菌血症和其他念珠菌感染(腹腔脓肿、腹膜炎和胸膜腔感染): 在一项随机、双盲研究中,已明确诊断为侵装性念珠菌血症的患者接受本品治疗(第一天为70mg负荷剂量,随后为50mg/天)或两性霉素B脱氧胆酸盐(非中性粒细胞减少患者为0.6至0.7mg/kg/天;中性粒细胞减少患者为0.7至1mg/kg/天)每日一次治疗。 按照中性粒细胞减少状态和APACHEII评分对患者分层。本研究不包含念珠菌引起的心内膜炎、脑膜炎或骨髓炎患者。 达到入组标准并且接受一次或多次静脉研究治疗的患者将在静脉研究治疗结束时参与改良意向治疗[MITT]分析。在该时间点的良好应答要求同时达到症状/体征恢复/改善和念珠菌感染微生物清除。 共入组了239名患者,患者分布情况见表9。 表9 在239名入组患者中,有224人达到MITT人群的入组标准(109人接受本品治疗,115人接受两性霉素B治疗)。在这224名患者中,有186人患有念珠菌血症(92人接受本品治疗,94人接受两性霉素B治疗)。 两组中绝大多数念珠菌血症患者均未出现中性粒细胞减少(87%)并且APACHEII评分低于或等于20(77%)。大多数念珠菌血症感染由白色念珠菌引起(39%),其次为近平滑念珠菌(20%)、热带念珠菌(17%)、光滑念珠菌(8%)和克鲁斯念珠菌(3%)。 在静脉研究治疗结束时,本品在MITT人群中对念珠菌血症的治疗效果与两性霉素B相当。在其他有效性时间点(静脉研究治疗第10天、所有抗真菌治疗结東时、治疗后2周随访以及治疗后6至8周随访),本品有效性与两性霉素B相当。 结局、复发和死亡率数据参见表10。 表10 在该研究中,在19名非中性粒细胞减少的患者中对本品治疗腹腔脓肿、腹膜炎和胸膜腔念珠菌感染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其中有2名患者合并有念珠菌血症。在这19名患者中,有11人的念珠菌感染只是其多种微生物感染的一部分并且需要额外的外科治疗。 腹膜炎、脓肿(肝脏、脾脏和膀胱脓肿)、胸膜腔感染、胸腹混合感染、腹部脓肿和腹膜炎混合感染以及念珠菌肺炎患者的良好应答情况分别为9/9、3/4、2/2、1/2、1/1和0/1。 从整体上讲,在研究所涉及的所有部位感染中,本品对主要终点的有效性与两性霉素B相当。 在该研究中,本品在中性粒细胞减少伴念珠菌血症患者中的有效性数据有限。在另外一项单独的特许使用研究中,4名脾脏念珠菌血症患者继其他抗真菌药物长期治疗后接受延长时间的本品治疗;其中3人达到良好应答。 在另一项随机、双盲研究中,197名明确诊断为侵袭性念珠菌血症的患者接受本品50mg/天(第一天给予70mg负荷剂量)或本品150mg/天治疗。研究所使用的诊断标准、评价时间点和有效性终点与前面的研究相似。研究不包含念珠菌引起的心内膜炎、脑膜炎或骨髓炎患者。 虽然该研究设计对两个剂量的安全性进行了比较,但是样本量不够大,而不能反映罕见或者非预期性不良事件的差异[参见“不良反应”]。未发现150mg每日治疗的有效性显著优于50mg剂量。 食道念珠菌病(和口咽部念珠菌病的相关信息): 在一项大型、对照、非劣效性临床试验和两项较小的剂量-反应研究中对本品治疗食道念珠菌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 在这3项研究中,要求患者有食道念珠病的症状和微生物学检结果;大多数患者有进展性AIDS(CD4细胞计数<50/mm3)。 在一项大型研究的166名通过基线培养确诊为食道念珠菌病的患者中,有120人以白念珠菌、2人以热带念珠菌作为唯一的基线病原体,而其他44名患者培养物检查则提示为白念珠菌与其他一种或多种念珠菌混合感染。 在比较本品50mg/天和氟康唑200mg/天静脉输注治疗食道念珠菌病的大型、随机、双盲研究中,患者的平均治疗时间为9天(范围为7-21天)。 终止研究治疗后5至7天的良好应答要求症状完全恢复并且内窥镜检查结果明显改善。内窥镜镜应答以基线疾病的严重程度(使用4级评分)为基础,要求较基线内窥镜评分至少降低2级或者基线评分为2级或以下的患者降低至0级。 如表11所示,对本品和氟康唑有良好整体应答的患者比例相当。 表11 两组有良好症状应答的患者比例也相当(本品和氟康唑分别为90.1%和89.4%)。另外,对二者有良好内窥镜应答的患者比例也相当(本品和氟康唑分别为85.2%和86.2%)。 如表12所示,两组在治疗后第14天随访时食道念珠菌病的复发率相似。在治疗后第28天随访时,本品治疗组复发率在数值上较高,但是差异没有统计学意义。 表12 该试验的目的是确定本品在治疗食道念珠菌病中与氟康唑比较的非劣效性,在该试验中有122名患者(70%)还同时患有口咽部念珠菌病。良好应答是指口咽部疾病的所有症状以及所有肉眼可见的口咽部病灶完全消退。 在治疗后5至7天的随访中,本品治疗组良好口咽部应答的患者比例在数字上较低,但是差异没有统计学意义。在治疗后14天和28天随访中,本品治疗组口咽部念珠菌病复发率显著高于氟康唑组。结果见表13。 表13 两项小型剂量范国研究的结果对大型研究证明的本品对食道念珠菌病的有效性进行了确证。 虽然尚不了解感染分离株对氯康唑的体外易感性,但是在至少200mg氟康唑连续治疗7天无效的10种食道白念珠感染中,本品对其中7种有效。 侵袭性曲霉菌病: 一项开放性非对照研究入组了69例18-80岁侵袭性曲霉病患者,以评估卡泊芬净的安全性、耐受性和疗效。入组的患者对既往其他抗真菌治疗无效或者无法耐受。治疗无效患者是指两性霉素B、两性霉素B脂质体、伊曲康唑或报告具有抗曲霉菌活性的研究型吡咯类药物治疗至少7天后疾病发生进展或者病情没有改善者。 对既往治疗无法耐受是指出现肌酐水平升高2倍(或者治疗期间肌酐≥2.5mg/dL)、其他急性反应或输注相关毒性。在研究入组时,有肺部疾病患者的侵袭性曲霉菌诊断必须是确诊(组织病理学阳性或通过有创性操作获得的组织培养阳性)或拟诊(放射显影阳性或CT加支气管肺泡灌洗液或痰培养,半乳甘露聚糖酶联免疫吸附试验和/或聚合酶链反应的支持性证据)。 有肺部以外疾病的患者必须确诊为侵袭性曲霉菌病。上述定义参考霉菌病研究组标准。给予患者本品单次70mg负荷剂量,继之以50mg每日一次治疗。治疗的平均持续时间为33.7天,范围为1至162天。 由一个独立的专家组进行患者数据评价,包括侵袭性曲霉菌病的诊断、对既往抗真菌治疗的应答和耐受性、本品的治疗疗程以及临床结局。 良好应答是指所有症状和体征以及放射性检查结果完全恢复(完全应答)或者出现有临床意义的改善(部分应答)。将稳定、非进展性疾病判定为非良好应答。 在入组的69名患者中,63名达到诊断标准并有结局数据;其中52名患者的治疗时间超过7天。53名患者(84%)对既往的抗真菌治疗无效,10名患者(16%)对既往治疗不能耐受。45名患者有肺部疾病,18名患者有肺部以外疾病。基础疾病包括血液恶性肿瘤(N=24)、同种异体骨髓移植或肝细胞移植(N=18)、器官移植(N=8)、实体瘤(N=3)或者其他疾病(N=10)。研究中的所有患者均因其基础疾病接受伴随治疗。18名患者接受他克莫司和本品联合治疗,其中8人还同时接受麦考酚酯治疗。 从总体上讲,专家组判定41%(26/63)至少接受一次本品治疗的患者有良好应答。在本品治疗超过7天的患者中,50%(26/52)的患者达到良好应答。在对既往治疔无效或不能耐受的患者中,良好应答率分别为36%(19/53)和70%(7/10)。在有肺部疾病和肺部以外疾病的患者中,应答率分别为47%(21/45)和28%(5/18)。在8名有肺部以外疾病伴确诊、拟诊或疑似的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的患者中,有2人达到良好应答。在这8名患者中,有2人在治疗期间病情加重并出现中枢神经系统病症。 在对伊曲康唑、两性霉素B和/或两性霉素B脂质体治疗无效或不能耐受的侵袭性曲霉菌病患者中本品治疗有效。但是,尚未在活性对照临床研究中对本品初始治疗侵袭性曲霉菌病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儿童患者: 在两项前瞻性、多中心临床试验中评价了本品在3个月至17岁儿童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一项研究是一项随机、双盲研究,共入组82名年龄为2至17岁的患者,该研究在中性粒细胞减少伴持续发热的儿童患者中作为经验治疗,按照2:1的分组比例(卡泊芬净56人、AmBisome26人)对本品(第一天70mg/m2负荷剂量,随后为50mg/m2静脉输注每日一次[每日治疗剂量不超过70mg])和AmBisome(3mg/kg静脉输注每日一次)进行比较。有效性评价的研究设计和标准与成年患者相似。 根据风险类型对患者进行分层(接受同种异体干细胞移植或急性白血病复发的患者为高风险患者)。两个治疗组共有27%的患者为高风险。中性粒细胞减少伴持续发热儿童患者的良好整体应答率参见表14。 表14 另一项研究是一项前瞻性、开放性的非对照研究,在念珠菌血症和其他念珠菌感染、食道念珠菌病和侵性曲霉菌病(作为补救治疗)儿童患者(年龄为3个月至17岁)中对卡泊芬净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该研究以已建立的EORTC/MSG标准(确诊感染/拟诊感染)作为诊断标准;这些标准与针对成人不同适应症使用的标准相似。同样,有效性时间点和在该研究中使用的终点也与对应的成人研究相似。所有患者的本品治疗剂量为:第一天70mg/m2负荷剂量,随后为50mg/m2静脉输注每日一次(每日治疗剂量不超过70mg)。 在49名接受本品治疗的入组患者中,48人参与有效性分析(1名患者因在基线无曲霉菌病或念珠菌感染而被排除)。在这48名患者中,37人为念珠菌血症或其他念珠菌感染,10人为侵袭性曲霉菌病,1人为食道念珠菌病。大多数念珠菌血症或其他念珠菌感染系由白念珠菌引起(35%),其次为近平滑念珠菌(22%)、热带念珠苗(14%)和平滑念球菌(11%)。卡泊芬净治疗结束后的良好应答率(按适应症)为:念珠菌血症或其他念珠菌感染:30/37(81%)、侵性曲霉菌病:5/10(50%)和食道念珠菌病:1/1。
药代动力学
1.药代动力学/概况 成人和儿童的药代动力学参数列于表15。 分布: 在单次1小时静脉输注后卡泊芬净血浆浓度的下降呈多相性特点。在输注结束后很快会出现一个短暂的α相,接着出现一个β相(半哀期为9至11小时),该相反映了药物分布的主要特点井表明在给药后6至48小时(在该时间段血浆药物浓度降低了10倍)药物浓^度呈明确的对数-线性表现。另外还出现了一个额外的较长半衰期,即γ相(半衰期为40-50小时)。影响血浆清除的主要机制是分布,而非排泄或生物转化。 卡泊芬净与白蛋白广泛结合(~97%),且分布进入血红细胞的量极低。质量平衡结果显示在70mg[3H]醋酸卡泊芬净单次给药后36至48小时大约有92%的放射性标记药物分布进入组织。在给药后最初30小时内卡泊芬净几乎没有排泄或进行生物转化。 代谢: 卡泊芬净通过水解和N-乙酰化作用缓慢代谢。卡泊芬净也会通过自发化学降解为一个开环肽复合物L-747969。在[3H]酸卡泊芬净单次给药后稍后的时间点(给药后≥5天),血浆中放射标记的共价结合水平较低(≤7皮克分子/㎎蛋白,或者≤给药量的1.3%),这可能是因为卡泊芬净至L-747969的化学降解过程中会形成两个活性中间体。 其他代谢包括水解成为结构氨基酸及其降解产物,包括二羟基高酪氨酸和N-乙二羟基高酪氨酸。这两种酪氨酸衍生物仅出现于尿液,提示这些衍生物通过肾脏被快速清除。 排泄: 进行了2项放射标记单次给药的药代动力学研究。第1项研究采集超过27天的血浆、尿液和粪便样本,第2项研究采集6个月以上的血浆样本。在给药后24至48小时内放射性和卡泊芬净的血浆浓度相似;其后药物水平较放射性降低更快。 在血浆中,卡泊芬净在给药后6至8天浓度低于定量限,而放射标记在给药后22.3周才低于定量限。在[3H]醋酸卡泊芬净单次静脉输注给药后,卡泊芬净及其代谢产物在人体中的排泄情况为:给药剂量的35%经由粪便排泄,41%经由尿液排泄。有少量卡泊芬净以原型药形式从尿中排出(~1.4%的给药剂量)。母体药物的肾脏清除率较低(~0.15mL/分钟),卡泊芬净的总清除率为12mL/分钟。 2.特殊人群 肾功能不全者: 在一项70mg单次剂量的临床研究中,在轻度肾功能受损的健康成人志愿者(肌酐清除率为50至80mL/分钟)和对照受试者中,卡泊芬净的药代动力学相似。对于中度(肌酐清除率为31至49mL/分钟)、重度(肌酐清除率为5至30mL/分钟)和终末期(肌酐清除率<10mL/分钟和透析依赖)肾功能受损患者,卡泊芬净单次给药后,其血浆浓度适度升高(AUC范国:30至49%)。 但是,在接受本品50mg每日一次的多次给药的侵袭性曲霉菌病、念珠菌血症或其他念珠菌感染(腹腔脓肿、腹膜炎或胸膜腔感染)成年患者中,轻度至终末期肾功能受损对卡泊芬浄的浓度没有明显影响。无需对肾功能受损患者进行剂量调整。卡泊芬净不能通过透析清除,因此在血液透析后不需要补充剂量。 肝功能不全者: 在有轻度-肝功能不全(Chid-Pugh评分为5至6分)的成年患者中,卡泊芬净70mg单次给药后的血浆浓度相比健康对照受试者AUC升高了大约55%。在一项14天的多次给药研究中(第一天70mg,随后每天50mg),有轻度肝功能不全的成年患者在第7天和第14天血浆浓度较健康对照受试者适度升高(AUC升高19%至25%)不建议对轻度肝功能不全患者进行剂量调整。 有中度肝功能不全(Chid-Pugh评分为7至9分)的成年患者在接受本品70mg单次给药后卡泊芬净平均血浆AUC较对照受试者升高了76%。根据这些药代动力学数据,建议降低中度肝功能不全成年患者的治疗剂量[参见“用法用量”]。 目前没有在严重肝功能不全成年患者(Chid-Pugh评分>9分)和不同程度肝功能受损儿童患者中的临床用药经验。 性别: 健康成年男性和女性在卡泊芬净70mg单次给药后的血浆浓度相似。在50mg每日一次连续给药13天后,女性的卡泊芬净血浆浓度略高于男性(曲线下面积[AUC]约增加22%)。无根据性别进行剂量调整。 人种: 患者药代动力学数据的回归分析提示卡泊芬净的药代动力学在白种人、黑人和西班牙人种没有显著的临床差异。无需根据人种对治疗剂量进行调整。 老年患者: 健康老年男性和女性(≥65岁)在卡泊芬净70mg单次给药后的血浆浓度略高于健康年轻男性(AUC约增加28%)。在经验性治疗或者念珠菌血症或其他念珠菌感染(腹腔脓肿、腹膜炎或胸膜腔感染)患者中,年龄对老年患者相对于年轻患者也呈现类似的适度影响。无需对老年患者进行剂量调整[参见“老年用药”]。 儿童患者: 在5项包含年龄小于18岁儿童患者的前瞻性研究中对本品讲行了研究,其中3项为儿童药代动力学研究[初始研究在青少年(12-17岁)和儿童(2-11岁)中进行,然后在幼儿患者(3-23个月)中进行,继之在新生儿和婴儿(<3个月)中进行研究[参见“儿童用药”]。 表15列出了儿童和成年患者本品多次给药后的药代动力学参数。 表15 药物相互作用: 体外研究表明醋酸卡泊芬净不是细胞色素P450(CYP)系统的抑制剂。在临床研究中,卡泊芬净不会诱导改变其他药物经CYP3A4代谢。卡泊芬净不是P-糖蛋白的底物,只是细胞色素P450酶的弱底物。 在健康成人志愿者中进行的临床研究显示伊曲康唑、两性霉素B、麦考酚酯、奈非那韦或他克莫司不会影响本品的药代动力学。本品对伊曲康唑、两性素B或麦考酚酯的活性代谢物的药代动力学也没有影响。 环孢霉素:在2项成人临床研究中,环孢霉素(4mg/kg一次给药或3mg/kg两次给药)使卡泊芬净的AUC増加了约35%。本品不会增加环孢霉素的血浆浓度。本品与环孢霉素联合给药时会出现肝脏ALT和AST短暂性升高[参见“注意事项”]。 他克莫司:与他克莫司单独给药的对照期相比,接受本品70mg每日一次给药的健康成人受试者在第10天给予他克莫司(0.1mg/kg,两次给药,间隔12小时)后,本品使他克莫司(FK-506、Prograf?)的血AUC0-12、最大血药浓度(Cmax)和12小时血液浓度(C12小时)分别降低了约20%、16%和26%。对接受两种药物联合治疗的患者,应对他克莫司的血液浓度进行标准监测,同时建议对他克莫司的治疗剂量进行适当调整。 利福平:一项在健康成人志愿者中进行的利福平-卡泊芬净相互作用研究显示,联合给药时卡泊芬净的谷浓度降低了30%。对于接受利福平治疗的成年患者,本品的治疗剂量应为70mg每日一次。 其他药物清除诱导剂: 成人:另外,成年患者药代动力学数据的回归分析提示其他药物清除诱导剂(依非韦伦、奈韦拉平、苯妥英、地塞米松或卡马西平)在与本品联合用药时可能会导卡泊芬净浓度出现有临床意义的降低。尚不清楚卡泊芬净分布被哪种药物清除机制诱导。在成年患者中进行本品和药物清除诱导剂如依非韦伦、奈韦拉平、苯妥英、地塞米松或卡马西平联合给药时,本品的每日治疗剂量应考虑使用70mg。 儿童:在儿童患者中,药代动力学数据回归分析的结果提示本品在与地塞米松联合用药时可能会导致卡泊芬净谷浓度出现有临床意义的降低。该发现提示在与诱导剂联合给药时儿童患者可能也会出现类似成人的药物浓度降低现象。在儿童患者中进行本品和药物清除诱导剂如利福平、依非韦伦、奈韦拉平、苯妥英、地塞米松或卡马西平联合给药时,本品的治疗剂量应考虑使用70mg/m2(实际每日剂量不超过70mg)。
贮藏
未开封瓶:密闭的瓶装冻干粉末应储存于2至8°C。 药瓶中复溶液:在制备患者的输注液之前,复溶液在25°C或25°C以下最长可储存维持1小时。 稀释后用于患者的输注液:在静注袋或瓶中的最终用于患者的输注液在25°C或25°C以下最长可储存24小时,而在2至8‘C的冰箱中最长可储存维持48小时。
包装
中性硼硅玻璃管制注射剂瓶/注射用冷冻干燥无菌粉末用覆聚四氟乙烯/乙烯共聚物膜氯化丁基橡胶塞/抗生素瓶用铝塑组合盖包装。1瓶/盒。
有效期
24个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203401
生产企业
辽宁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
药品信息服务证: (粤)一非经营性一2018—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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