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缺货

尼目克司50mg*10片

规  格:
50mg*10片/盒
厂  家:
杭州仟源保灵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3760
本品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请上传处方或者咨询医生开方后购买。
处方药登记流程
加入需求
填写需求信息
问诊开方
药师审方
下单购药

处方单有效期为3天,请在有效期内使用 因政策要求,处方药须凭处方药师审核后方可购买。您可先将所需药品加入需求,在需求清单内多件药品同时咨询医生问诊开方。

  • 产品详情
  • 说明书
  • 最新动态
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温馨提示:药品图片、说明书凭处方审核后方可查看

咨询药师了解详情

药品名称

通用名:醋甲唑胺片商品名:尼目克司英文名:MethazolamideTablets
汉语拼音:Cujiazuo’anPian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醋甲唑胺。其化学名称为:5-乙酰胺基-4-甲基-1-硫-3,4-二氮茂磺酰胺。

性状

本品为白色片。

药理作用

本品化学结构类似乙酰唑胺(在氮原子上多一个甲基)。因此,药理作用及作用机理与乙酰唑胺相同。又因醋甲唑胺的结构设计减少了电离作用,故眼内透性较乙酰唑胺增强。本品穿透血-房水和血-脑屏障的功能亦较乙酰唑胺强(人脑脊髓液的浓度比乙酰唑胺高50倍)。抑制碳酸酐酶作用比乙酰唑胺强60%,在体内仅55%的醋甲唑胺与血浆蛋白结合(而90%~95%的乙酰唑胺与血浆蛋白结合)。因为只有药物剂量的未结合部分发挥药理作用,故较低剂量即有明显降眼压反应。醋甲唑胺可抑制房水生成,大部分患者用药后房水生成可减少40%。口服1~2小时后产生降眼压作用,维持16~18小时。本品的降眼压作用呈剂量依赖性。应用25、50及100mg口服,每8h1次,可使眼压分别下降3.3、4.3及5.6mmHg。

药代动力学

本品经胃肠道吸收良好,较乙酰唑胺吸收稍慢。血清浓度与剂量呈线性关系。血浆蛋白结合率55%,低于乙酰唑胺(90%),在血浆pH值范围,39%的醋甲唑胺处于非电离状态。口服100mg后,血清峰值出现在服药后2~3小时,峰浓度约为17mg/ml,峰浓度保持恒定至少8小时。醋甲唑胺的脂溶性和水溶性都比乙酰唑胺,这些特性有助于药物从肾小管重吸收,增加药物的半衰期和血浆浓度。血浆半衰期约14小时,明显长于乙酰唑胺。25%的本品以原型,75%以代谢产物形式经尿排泄。

适应证

用于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闭角型青光眼及某些继发性青光眼,局部用抗青光眼药眼压控制不理想患者的辅助治疗。因本品降眼压的同时对酸碱平衡影响较少,故对于患有严重阻塞性肺部疾患的患者本品优于乙酰唑胺。醋甲唑胺对尿枸橼酸分泌的影响较乙酰唑胺小,故对于需口服碳酸酐酶抑制剂治疗但又易引起肾结石形成的患者,推荐应用醋甲唑胺。

用法用量

成人口服初始用药时,用25mg,一日2次,这一剂量常可使眼压下降4~5mmHg,且副作用最小。如用药后降眼压效果不理想,剂量可加大为50mg,一日2次。

不良反应

(1)有报道醋甲唑胺可引起严重的血液学不良反应,包括再生障碍性贫血和粒细胞缺乏症。(2)有报道服醋甲唑胺可引起肾结石,但非常罕见。(3)其他有恶心、厌食、感觉异常、不适、疲劳及皮肤糜烂等不良反应。

禁忌

(1)肝、肾功能不全致低钠血症、低钾血症、高氯性酸中毒,肾上腺衰竭及肾上腺皮质机能减退(阿狄森病)和有肝昏迷倾向患者禁用。(2)有磺胺过敏史的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慎用于有代谢性酸中毒及低血钾危险的患者。(2)闭角型青光眼不应用醋甲唑胺代替手术治疗,否则可引起永久性粘连性房角关闭。(3)本品不能长期用于控制眼压。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本品可引起啮齿类动物畸形,孕妇应避免服用。(2)尚不清楚本品否分泌至乳液中,哺乳期妇女若需用本品治疗,应停止哺乳。

儿童用药

本品对儿童的安全性和疗效尚不清楚。

老人用药

老年人和成年人对本品有很好的耐受性,故本品适用于老年患者。

药物相互作用

(1)碳酸酐酶抑制剂与高剂量阿斯匹林合用可引起严重的代谢紊乱。因此,本品与水杨酸制剂合用要慎重。(2)低剂量醋甲唑胺本身不引起低血钾,但碳酸酐酶抑制剂可增加其他药物的排钾作用。(3)与促肾上腺皮质激素、糖皮质激素联合使用,可以导致严重的低血钾,在联合用药时应注意监护血清钾的浓度及心脏功能。亦应估计到长期同时使用有增加低血钙的危险,可以造成骨质疏松,因为这些药增加钙的排泄。

贮藏

避光,密闭保存。

查看完整说明书详情
本栏目热点文章TOP10
到货通知
一且商品在30日内到货,您将收到我们的短信或电子邮件通知, 届时请留意查收
  • *姓名:
  • *电话:
  • 微信:
  • 备注:
提交

药品信息服务证: (粤)一非经营性一2018—0148
@2013~2024 广州市康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服务热线:400-101-6868
请输入搜索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