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单有效期为3天,请在有效期内使用 因政策要求,处方药须凭处方药师审核后方可购买。您可先将所需药品加入需求,在需求清单内多件药品同时咨询医生问诊开方。
温馨提示:药品图片、说明书凭处方审核后方可查看
咨询药师了解详情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苯甲酸利扎曲普坦片
商品名称:欧立停
英文名称:RizatriptanBenzoateTablets
汉语拼音:BenjiasuanLizhaquputanPian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是苯甲酸利扎曲普坦,其化学名称为N,N-二甲基-2-[5-(1,2,4-三唑-1-基甲基)-1H-吲哚-3-基]乙胺苯甲酸盐。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适应症
用于成人及6至17岁儿童有或无先兆的偏头痛发作的急性治疗。不适用于预防偏头痛,不适用于半身不遂或基底部偏头痛患者。
规格
5mg(以利扎曲普坦计)
用法用量
1、成人 推荐成人偏头痛急性发作时本品首次给药剂量为5mg或10mg。10mg的药效可能会优于5mg,但可能会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风险。 成人再次给药剂量 目前安慰剂对照研究尚未确定苯甲酸利扎曲普坦片第二次用药的剂量,如果偏头痛再次发作,可在首次给药2小时后再次用药,每24小时内用药剂量不应超过30mg。每30天内平均发作4次以上头痛者的用药安全性尚未得到证实。 2、6-17岁儿童患者的用药剂量 应根据儿童的体重调整用药剂量。推荐剂量:体重<40Kg(881b)者为5mg,体重≥40Kg(881b)者为10mg。 6-17岁儿童患者24小时内使用一次以上苯甲酸利扎曲普坦片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得到证实。 3、使用普萘洛尔患者的剂量调整 成人 同时使用普萘洛尔的成人患者,本品的推荐剂量为5mg,24小时内用药不宜超过3次(即15mg)。 儿童患者 体重≥40Kg(881b)同时使用普萘洛尔的儿童患者:本品推荐剂量为5mg(24小时内最大用药量为5mg)。体重<40Kg(881b)同时使用普萘洛尔的儿童患者,不推荐使用本品。
不良反应
本品有很好的耐受性,不良反应轻且时间短暂。主要的不良事件是虚弱/易疲劳、嗜睡、有疼痛或压迫感及眩晕。
禁忌
1.禁用于局部缺血性心脏病(如:心绞痛、心肌梗塞或有记录的无症状缺血)的患者。 2.禁用于有缺血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痉挛(包括Prinzmetal变异型狭心症或其它隐性心血管疾病等)症状、体征的患者。 3.因本品能升高血压,故不易控制血压的高血压患者禁用。 4.禁用于半身不遂或基底部偏头痛患者。 5.禁止同时服用MAO抑制剂,禁止在停服MAO抑制剂2周内服用本品。 6.对本品或对任一活性成份过敏者禁用。 7.在服用本品治疗的24小时内,禁止服用其他5-HT1激动剂,含有麦角胺或麦角类药物如双氢麦角胺、美西麦角等。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由于对妊娠女性中没有充分的控制很好的研究,所以只有对胎儿的利大于弊时才可以使用;药物是否会在母乳中分泌尚不明确,哺乳期妇女应谨慎用药。
儿童用药
6岁以下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不明确。苯甲酸利扎曲普坦治疗6-17岁偏头痛儿童的临床试验中,儿童用药不良反应的报道和使用安慰剂相近。推测儿童与成人的不良反应类型相似。
老年用药
本品在老年人(≥65岁)体内的药代动力学与成年人相似,但老年人很少出现偏头痛,本品在这类病人中使用的临床经验是有限的;本品在治疗老年性自主神经痛方面(多半是男性患者)的安全性、有效性没有确定。因此老年患者应谨慎用药。
药物相互作用
1.由于普萘洛尔可使本品的血浆浓度增加70%,可在服用普萘洛尔同时服用本品5mg。 2.含麦角的药物能延长血管痉挛反应,在服用本品24小时内不可同时服用含有麦角胺或麦角胺型药物(如双氢麦角胺、美西麦角)。 3.其它5-HT1激动剂可以累积血管痉挛的作用,不推荐在24小时内联合服用本品和其它5-HT1激动剂。 4.如果临床有正当理由准许本品与选择性5-羟色胺再吸收抑制剂(SSRIs)合用,应注意对病人进行密切观察。 5.本品10mg与帕罗西汀同时服用后没有发现两者在临床或药理方面的相互作用。 6.本品不能与MAO-A抑制剂、非选择性MAO抑制剂合用。
药代动力学
本品口服后吸收完全。其平均绝对生物利用度大约为45%,达到平均最高血浆浓度(Cmax)大约1~1.5小时(Tmax)。未见偏头痛发作对本品吸收或药代参数的影响。食物对本品的生物利用度(F)没有岷县的影响,但使达峰时间延迟了1小时。本品的血浆半衰期(t1/2)在男性和女性的平均值为2-3hr,其曲线下面积(AUC)女性比男性大约高30%,平均达峰浓度比男性约高11%,而达峰时间一致。多剂量给药没有发生蓄积效应。平均表观分布容积(Vd)在男性大约为140L而女性为110L。该药的血浆蛋白结合较低约为14%。 本品在健康非偏头痛老年人志愿者(年龄在65~77岁之间)的药代动力学与在健康非偏头痛年轻志愿者(年龄在18~45岁之间)体内相似。 给轻、中度酒精性肝硬化引起的肝损害患者口服本品后的血浆浓度,轻度肝功能不全的患者与健康对照组相似,而中度肝功能不全的患者要比前二者高出大约30%。 肾功能不全的病人(肌酐清除率为10~60ml/min/1.73m2)本品的AUC与健康人没有明显差异。而血液透析的病人(肌酐清除率<2ml/min/1.73m2),本品的AUC比正常肾功能患者要高出大约44%。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包装
药用聚氯乙烯硬片/药用铝箔包装,2片/盒
有效期
24个月。
执行标准
YBH13222008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0740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湖北欧立制药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黄石市沈下路619号
药品信息服务证: (粤)一非经营性一2018—0148
@2013~2024 广州市康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