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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皮仁诺100mg*14粒

规  格:
100mg*14粒/盒
厂  家: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20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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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伊曲康唑胶囊
英文名称:ItraconazoleCapsules 商品名称:斯皮仁诺/Sporanox

成分

活性成份:伊曲康唑 化学名称:(±)?顺式?4?[4?[4?[4?[[2?(2,4?二氯苯基)?2?(1H?1,2,4?三唑?1?甲基)?1,3?二氧戊环?4?基]甲氧基]苯基]?1?哌嗪]苯基]?2,4?二氢?2?(1?甲基丙基)?3H?1,2,4?三唑?3?酮 分子式:C35H38Cl2N8O4 分子量:705.64 辅料:羟丙甲纤维素、蔗糖丸芯、聚乙二醇20000、明胶空心胶囊

性状

本品为粉、蓝色胶囊,内容物为类白色丸状颗粒。

适应症

1.适用于敏感菌属引起的侵及皮肤、毛发、甲板和粘膜的真菌感染,例如包括:皮肤真菌病(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糠疹、马拉色菌毛囊炎)、甲真菌病、外阴阴道念珠菌病、真菌病角膜炎。 2.适用于敏感菌属引起的侵及皮肤及皮下组织的真菌感染,包括孢子丝菌病、着色芽生菌病、曲霉菌病。 3.适用于治疗系统性真菌病,包括系统性曲霉菌病、念珠菌病、双相型真菌病(芽生菌病、组织胞浆菌病、副球孢子菌病)和其他各种少见的系统性真菌病。 特别强调,伊曲康唑胶囊和伊曲康唑口服液不应互换使用。因为给予相同剂量药物时,口服液比胶囊的药物暴露更大。此外,两种制剂之间的粘膜暴露的局部影响可能不同。只证实口服液对于口腔和/或食道念珠菌病有效。

规格

100mg

用法用量

用法:口服。为达到最佳吸收,应餐后立即给药。应将胶囊整个吞服。 用量:附件 本品从皮肤和甲组织中清除速率比血浆慢。因此,对皮肤感染来说,停药后2-4周达到最理想的临床和真菌学疗效;对甲真菌病来说在停药后6-9个月达到最理想的临床和真菌学疗效。 特殊人群: 老年患者: 本品用于老年患者的临床资料有限,因此只有在潜在收益大于风险时,方可用于老年患者。一般来说,老年患者的剂量选择应谨慎,需考虑其肝、肾脏或心脏功能降低的发生率较高以及伴随疾病或合并其他药物的发生率较高的特点。 肝损伤患者: 肝损伤患者口服伊曲康唑的资料有限。该类患者使用本品时应谨慎。 肾脏损害患者: 肾脏损害患者口服伊曲康唑的资料有限,部分肾功能不全患者的伊曲康唑暴露可能较低。该类患者使用本品时应谨慎,同时考虑调整剂量。

不良反应

不良反应是基于对现有不良事件信息的全面评估,认为与使用伊曲康唑有合理相关性的不良事件。在个体病例中,不能可靠地确定与伊曲康唑的因果关系。而且,由于临床试验在各种不同条件下进行,因此在一种药物的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不能直接与另一种药物的临床试验中不良反应发生率进行比较,并且可能无法反映在临床实践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发生率。 临床试验 在107项开放、双盲临床试验的8499位患者中,评价本品安全性。使用本品治疗的8499位患者中,有2104位患者在双盲试验中使用本品。8499位患者至少接受一剂本品治疗皮肤真菌病或甲真菌病,并提供了安全性数据。在这些临床试验中,≥1%使用本品的患者报告的药物不良反应(ADR)如表1所示。 表1:在107项临床试验中,≥1%使用本品的患者报告的药物不良反应 在这些临床试验中,<1%使用本品的患者发生的药物不良反应(ADR)在表2中列出。 表2:在107项临床试验中,<1%使用本品的患者报告的药物不良反应 以下为伊曲康唑口服液和/或伊曲康唑注射液临床试验中报告的,与伊曲康唑有关的其他不良反应ADR列表,其中不包括专门针对注射给药的不良反应术语“注射部位炎症”。 血液及淋巴系统疾病:粒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 免疫系统疾病:类速发过敏反应 代谢及营养类疾病:高血糖症、高钾血症、低钾血症、低镁血症 精神病类:意识模糊状态 神经系统疾病:周围神经病、头晕、嗜睡 心脏器官疾病:心力衰竭、左心室衰竭、心动过速 血管与淋巴管类疾病:高血压、低血压 呼吸系统、胸及纵隔疾病:肺水肿、发声困难、咳嗽 胃肠系统疾病:胃肠障碍 肝胆系统疾病:肝衰竭、肝炎、黄疸 皮肤及皮下组织类疾病:红斑性发疹、多汗 肌肉骨骼及结缔组织疾病:肌痛、关节痛 肾脏及泌尿系统疾病:肾脏损害、尿失禁 全身性疾病及给药部位各种反应:全身水肿、面部水肿、胸痛、发热、疼痛、疲乏、寒战 实验室检查: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血液碱性磷酸酶升高、血乳酸脱氢酶升高、血尿素升高、γ-谷氨酰转移酶升高、肝酶升高、尿液分析异常 儿童 165例1至17岁儿童患者参与的14项临床试验评价了本品的安全性(4项双盲安慰剂对照试验;9项开放性试验;1项开放双盲试验)。这些患者至少接受一剂本品治疗真菌感染,并提供了安全性数据。 基于上述临床试验汇总的安全性数据,在儿童患者中经常报告的药物不良反应(ADR)为头痛(3.0%)、呕吐(3.0%)、腹痛(2.4%)、腹泻(2.4%)、肝功能异常(1.2%)、低血压(1.2%)、恶心(1.2%)和荨麻疹(1.2%)。大体上,观察到的儿童患者中不良反应的特征与成人患者相似,但儿童患者中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更高。 上市后经验 除了上面列出的临床试验中的药物不良反应,表3列出了上市后报告的药物不良反应。不良反应按频率分类: 很常见(≥1/10); 常见(≥1/100,且<1/10); 少见(≥1/1000,且<1/100); 罕见(≥1/10000,且<1/1000); 非常罕见<1/10000,包括个别病例。 在表3中,按照自发报告的频率分类列出不良反应。 表3:上市后不良反应按自发报告率分类

禁忌

1、禁用于已知对本品任一成份过敏者。关于伊曲康唑和其他唑类抗真菌剂之间的交叉超敏反应信息有限。对其他唑类药物过敏患者开具本品处方时,应谨慎。 2、禁忌与多种CYP3A4底物合用:美沙酮、丙吡胺、多非利特、决奈达隆、奎尼丁、麦角生物碱类(如双氢麦角胺、麦角新碱、麦角胺、甲基麦角新碱(甲麦角新碱))、伊立替康、鲁拉西酮、口服咪达唑仑、匹莫齐特、三唑仑、非洛地平、尼索地平、雷诺嗪、依普利酮、西沙必利、洛伐他汀、辛伐他汀、替格瑞洛、左醋美沙朵(左美沙醇)、卤泛群、阿司咪唑、咪唑斯汀、特非那定、舍吲哚、苄普地尔、乐卡地平、伊伐布雷定、多潘立酮,以及在有不同程度肾脏或肝损伤患者中,秋水仙碱、非索罗定、泰利霉素和索利那新禁忌与其合用。与伊曲康唑合用导致的这些药物血药浓度的升高,可能会将疗效和不良作用增加或延长至可能发生潜在严重情况的程度。例如,导致QT间期延长及室性快速性心律失常,包括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的出现,一种潜在的致死性心律失常。实例参见[药物相互作用]项。 在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CLL)/小淋巴细胞淋巴瘤(SLL)患者中,在维奈克拉剂量启动/滴定/递增阶段,维奈克拉禁忌与本品合用。 3、除治疗危及生命或严重感染的病例,禁用于有心室功能障碍证据的患者,例如有充血性心力衰竭(CHF)或有充血性心力衰竭病史的患者。 4、除非危及生命的病例,禁用于孕妇。 5、育龄妇女使用本品时,应采取确保有效的避孕措施,直至停药后的下一个月经周期。

注意事项

1、胃酸度降低的影响 伊曲康唑胶囊应正餐后使用。 空腹的条件下,胃酸度降低时伊曲康唑的吸收降低。与抗酸剂或胃酸分泌抑制剂合并用药可降低伊曲康唑的吸收。在有相对或绝对胃酸缺乏的艾滋病患者中进行的研究表明,空腹条件下与8盎司非无糖可乐同服,导致伊曲康唑的吸收增加,相对于正餐作用的增加情况尚不清楚。 胃酸度降低时会使人体从本品中吸收伊曲康唑受损。因疾病(如胃酸缺乏患者)或合并用药(如服用降低胃酸度药物的患者)导致胃酸度降低者,建议与酸性饮料(如非无糖可乐)同服。应监测抗真菌活性,必要时增加本品剂量。 2、心脏影响 伊曲康唑显示有负性肌力作用。对麻醉的犬静脉给予伊曲康唑时,证明存在剂量相关负性肌力作用。在一项健康受试者的研究中,用伊曲康唑注射液治疗,采用GatedSPECT技术观察到有一过性无症状的左室射血分数降低,在12小时后下一次输液前消退。这一发现与口服制剂的临床相关性尚不明确。 伊曲康唑与充血性心力衰竭报告有一定相关性。根据上市后经验,日剂量400mg患者自发报告心力衰竭的频率高于较低日剂量患者,提示发生心力衰竭的风险可能会随使用伊曲康唑日剂量的增加而升高。 伊曲康唑不应用于患有充血性心力衰竭或有充血性心力衰竭病史的患者,除非收益明显大于风险。评估个体的收益/风险应考虑病症严重程度、给药方案(例如,日剂量)以及充血性心力衰竭的个体危险因素等。对于存在充血性心力衰竭风险的患者,医生应谨慎考虑采用伊曲康唑治疗的风险和获益。这些危险因素包括心脏疾病(如缺血或瓣膜病)、严重的肺部疾病(如慢性阻塞性肺病)、肾功能衰竭以及其他水肿性疾病。医生应告知此类患者有关充血性心力衰竭的体征和症状,并谨慎用药,且在治疗期间监测其充血性心力衰竭的体征和症状。如果在治疗期间出现这些体征或症状,则应停止伊曲康唑的治疗。 钙通道阻滞剂具有负性肌力作用,从而会加强伊曲康唑的这一作用。此外,伊曲康唑可抑制钙通道阻滞剂的代谢。因此,考虑到发生充血性心力衰竭的风险会升高,伊曲康唑和钙通道阻滞剂的合用应谨慎。本品禁忌与苄普地尔、非洛地平、乐卡地平或尼索地平合用。 上市后,正在接受甲真菌病和/或全身性真菌感染治疗患者中有报告充血性心力衰竭、外周水肿和肺水肿。 3、心律不齐: 曾在西沙必利、匹莫齐特、美沙酮或奎尼丁与伊曲康唑和/或其他CYP3A4抑制剂联用患者中出现威胁生命的心律不齐和/或猝死。这些药物禁忌与本品合用。 4、潜在的药物相互作用 伊曲康唑可能发生临床显著的药物相互作用。特定药物与伊曲康唑合用可能导致伊曲康唑和/或合用药物的疗效改变、危及生命和/或猝死。禁用、不推荐及慎用药物参见[药物相互作用]项。 5、交叉过敏性 有关伊曲康唑与其他唑类抗真菌药交叉过敏的资料有限,对其他唑类过敏的患者使用本品时应慎重。 6、神经病 当发生可能由本品导致的神经病时应终止治疗。 7、听力丧失 接受伊曲康唑治疗的患者曾报告有出现短暂性或永久性听力丧失。一些病例中患者合用了禁忌合用的药物-奎尼丁。听力丧失通常在治疗停止后消失,但也会在一些患者中持续存在。 8、交叉耐药性 对于系统性念珠菌病,如果怀疑为耐氟康唑的念珠菌菌株感染所致,建议在开始伊曲康唑治疗前检测菌株的药物敏感性,不可直接假设其对伊曲康唑敏感。 9、互换性 本品和伊曲康唑口服液不应互换使用。因为使用相同剂量时,口服液的暴露量大于使用胶囊的暴露量。此外,两种制剂之间的粘膜暴露的局部影响可能不同。只证实口服液对于口腔和/或食管念珠菌病有效。 10、肝脏影响 伊曲康唑与罕见的严重肝脏毒性的病例有关,包括肝衰竭和死亡。在这些出现严重肝脏毒性的病例中,大多数患者既往已存在肝脏疾病、接受系统性适应症治疗、有其他严重的医学状况和/或同时接受其他肝毒性药物治疗。其中也有某些患者没有明显的肝脏疾病危险因素,没有既往肝病,也没有严重的基础疾病。这些病例有些在治疗的第一个月内观察到,包括在治疗的第一周内。对所有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应考虑进行肝功能监测。医生应指导患者及时向医生报告提示肝炎的症状和体征,如厌食、恶心、呕吐、疲劳、腹痛或尿色加深。如果出现提示肝功能障碍或肝脏疾病的体征或症状,应立即停止治疗,并进行肝功能检查。特别提示,不宜继续或再次使用本品治疗,除非病情严重或危及生命,且预期获益大于风险。 肝损伤患者口服伊曲康唑的资料有限。该类患者使用本品时应谨慎,建议严格监测。在决定开始使用其他CYP3A4代谢的药物治疗时,建议考虑到如下因素,即在肝硬化患者单次口服剂量的本品临床试验中,观察到伊曲康唑的消除半衰期延长现象。 对于肝酶升高、肝酶异常、患有活动性肝病或受到过其他药物肝毒性损害的患者,特别提醒不应使用伊曲康唑,除非在严重或危及生命的情况下预期收益超过风险。对既往存在肝功能异常或曾受到其他药物肝毒性损害的患者,建议进行肝功能监测。 11、儿童患者 尚未确定伊曲康唑在儿科患者中的疗效和安全性。 伊曲康唑对儿童骨骼生长的长期影响未知。三项大鼠毒理学研究中,低至20mg/kg/天(2.5倍MRHD)的伊曲康唑可引起骨缺损。该缺损包括骨板活性降低、大骨骼致密层变薄、骨骼脆性增加。按剂量水平80mg/kg/天(10倍MRHD)给药超过1年或160mg/kg/天(20倍MRHD)给药6个月,伊曲康唑导致某些大鼠出现小牙髓细胞过少。 12、老年患者 本品用于老年患者的临床资料有限,因此只有在潜在收益大于风险时,方可用于老年患者。一般来说,老年患者的剂量选择应谨慎,需考虑其肝、肾或心脏功能降低的发生率较高以及伴随疾病或合并其他药物的发生率较高的特点。 13、肾脏损害患者 肾脏损害患者口服伊曲康唑的资料有限,部分肾功能不全患者的伊曲康唑暴露可能较低。该类患者使用本品时应谨慎,同时考虑调整剂量。 14、免疫功能受损患者 对于一些免疫功能受损的患者(如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艾滋病或器官移植患者),本品的口服生物利用度可能降低。因此,应依据临床反应对这些患者进行剂量调整。 15、患有立即危及生命的系统性真菌感染的患者 根据本品药代动力学特性,不建议使用本品作为患有立即危及生命的系统性真菌感染患者的初始治疗。 16、艾滋病患者 对于已接受本品用于治疗系统性真菌感染的艾滋病患者和被认为有感染复发风险的患者,医生应评价其是否需要进行维持治疗。 17、HIV感染患者 由于在HIV感染者中已有胃酸过少的报告,在这些患者中伊曲康唑的吸收可能下降。 18、囊性纤维化 在囊性纤维化患者中,观察到服用稳态剂量的伊曲康唑口服液2.5mg/kg,每日2次,治疗效果存在差异。在16岁以上患者中,约有50%的患者稳态血药浓度达到250ng/mL以上,16岁以下患者未达到此血药浓度。如患者对本品无反应,应考虑改用其它方法治疗。 19、驾驶和使用机器能力的影响 尚未对本品对于驾驶和使用机器能力影响进行研究。必须考虑一定情况下在驾驶车辆或操作机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如头晕、视觉障碍和听力丧失。 20、患者须知 伊曲康唑胶囊和伊曲康唑口服液两者粘膜暴露的局部影响可能不同。只证实口服液对于口腔和/或食管念珠菌病有效。伊曲康唑胶囊和伊曲康唑口服液不应互换使用。 告知患者正餐后用药。胶囊须整个吞服。 告知患者充血性心力衰竭的体征和症状,及如果本品给药期间出现这些症状或体征,应停用本品,并立即联系其医务人员。 告知患者,如果任何症状和体征提示发生肝功能障碍,立即停止本品治疗,并联系其医务人员。这样的体征和症状可能包括异常疲乏、厌食、恶心和/或呕吐、黄疸、尿色深或灰白粪便。 告知患者,使用与伊曲康唑合用药物前联系其医师,以确保不存在潜在的药物相互作用。 告知患者,使用伊曲康唑可能发生听力丧失。听力丧失通常在治疗停止后消失,但也会在一些患者中持续。患者如果出现任何听力损失的症状,建议停止治疗,并通知其医师。 告知患者,使用伊曲康唑有时会发生头晕或视物模糊/复视。如果出现这些事件,建议患者不应开车或操纵机器。 请置于儿童不易拿到处。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致畸作用。妊娠C类。 2、大鼠在接受约40-160mg/kg/天(5-20倍最大推荐的人用剂量(MRHD))伊曲康唑、小鼠接受约80mg/kg/天(10倍MRHD)伊曲康唑时发现:伊曲康唑可导致剂量相关的母体毒性、胚胎毒性和致畸的增加。在大鼠模型中发现,伊曲康唑能够透过胎盘。大鼠试验中致畸结果包括主要骨骼缺陷,在小鼠试验中包括脑膨出和/或巨舌。 3、妊娠期妇女 本品不能用于妊娠期,除非疾病危及生命,且对母亲的潜在收益大于对胎儿的潜在危害。 动物研究显示伊曲康唑有生殖毒性。 妊娠期使用伊曲康唑的资料有限。据上市后用药经验,有先天畸形的病例报告,包括骨骼、泌尿生殖道、心血管和眼部畸形以及染色体异常和多发性畸形。这些病例与伊曲康唑的因果关系尚未建立。 与未暴露于任何已知致畸剂的对照组相比,在妊娠期头三个月内暴露于伊曲康唑(多为短期治疗外阴阴道念珠菌病)的流行病学数据,未显示致畸性风险增加。在大鼠模型中发现,伊曲康唑能够透过胎盘。 4、育龄妇女 使用本品的育龄妇女,应采取确保有效的避孕措施,直至伊曲康唑治疗结束后的下一个月经周期。 5、哺乳期妇女 会有很少量的伊曲康唑分泌到母乳中。因此应权衡本品治疗的预期收益与哺乳的潜在风险。如有疑虑,患者不应哺乳。 6、生育力 参见[药理毒理]中与伊曲康唑相关的动物生育力资料。

儿童用药

尚未确定伊曲康唑在儿科患者中的疗效和安全性。 伊曲康唑对儿童骨骼生长的长期影响未知。三项大鼠毒理学研究中,低至20mg/kg/天(2.5倍MRHD)的伊曲康唑可引起骨缺损。该缺损包括骨板活性降低、大骨骼致密层变薄、骨骼脆性增加。按剂量水平80mg/kg/天(10倍MRHD)给药超过1年或160mg/kg/天(20倍MRHD)给药6个月,伊曲康唑导致某些大鼠出现小牙髓细胞过少。

老年用药

本品用于老年患者的临床资料有限。本品临床研究没有纳入足够数量的≥65岁受试者,以确定该类受试者是否与年轻受试者有不同的反应。只有在潜在收益大于风险时,方可用于老年患者。一般来说,老年患者的剂量选择应谨慎,需考虑其肝、肾脏或心脏功能降低的发生率较高以及伴随疾病或合并其他药物的发生率较高的特点。 接受伊曲康唑治疗的老年患者有报告暂时或永久性听力丧失。其中一些报告包括使用禁忌合用的奎尼丁。

药物相互作用

伊曲康唑有很高的可能性会出现相互作用。不同类型的相互作用和相关的一般性建议如下所述。此外,下表列出可能与伊曲康唑发生相互作用的药物示例,并按药物类别排列,便于参考。 伊曲康唑主要通过CYP3A4代谢。其他通过CYP3A4代谢或改变CYP3A4活性的物质可能影响伊曲康唑的药代动力学。伊曲康唑与CYP3A4中效或强效酶诱导剂合用可能降低伊曲康唑和羟基伊曲康唑的生物利用度至疗效降低的程度。伊曲康唑与CYP3A4中效或强效抑制剂合用可能增加伊曲康唑的生物利用度,可能导致伊曲康唑药理作用增加或延长。 胃酸度降低患者服用本品时,从胶囊中吸收伊曲康唑会减少。降低胃酸度的药物会使伊曲康唑的吸收受损。为减缓此效应,与降低胃酸度药物合用时,建议本品与酸性饮料(如非无糖可乐)同服。 伊曲康唑及其主要代谢产物羟基伊曲康唑是CYP3A4强效抑制剂。伊曲康唑是药物转运蛋白P-糖蛋白和乳腺癌耐药蛋白(BCRP)抑制剂。伊曲康唑可抑制由CYP3A4代谢的药物代谢,并且可抑制P-糖蛋白和/或BCRP介导的药物转运,可能导致与伊曲康唑合用时,此类药物和/或其活性代谢产物的血药浓度增加。这些药物和/或其活性代谢产物的血浆浓度增加可能增加或延长药物的治疗效果和不良作用。部分药物与伊曲康唑合用,可能导致药物或其活性成分的血浆浓度降低,从而可能导致药物疗效降低。 一旦停止治疗,伊曲康唑血药浓度在7至14天内降低到检出限下,这取决于治疗的剂量和持续时间。在肝硬化患者或接受CYP3A4抑制剂治疗的患者中,血药浓度的降低较为缓慢。在伊曲康唑影响代谢的药物开始治疗时,此点尤其重要。 应遵循以下一般性建议,除非表中另有说明。 ?“禁用”:任何情况下此类药物都不得与伊曲康唑合用。这适用于: oCYP3A4底物,其血药浓度升高可能会将疗效和/或不良作用增强或延长至可能发生潜在严重情况的程度。(参见[禁忌]) ?“不推荐”:建议避免使用该药物,除非获益超过潜在增加的风险。如果无法避免合用,建议进行临床监测,且必要时调整伊曲康唑和/或合用药物的剂量。适当时建议测量血药浓度。这适用于: oCYP3A4中效或强效诱导剂:在伊曲康唑治疗之前2周和治疗期间不推荐使用 oCYP3A4/P-糖蛋白/BCRP底物,其血药浓度升高或降低会导致严重风险:在伊曲康唑治疗期间和治疗后2周内不推荐使用。 ?“慎用”:当药物与伊曲康唑合用时,建议进行密切监测。联合用药时,建议对患者进行密切监测,并在必要时对伊曲康唑和/或合用药物的剂量进行调整,适当时建议测量血药浓度。这适用于: o降低胃酸度的药物(仅限伊曲康唑胶囊) oCYP3A4中效或强效抑制剂 oCYP3A4/P-糖蛋白/BCRP底物,其血药浓度升高或降低导致临床相关风险 下文表中列出的相互作用药物的示例并不全面,因此应该参考与伊曲康唑联合给药的每种药物的说明书,以了解与代谢途径、相互作用通路、潜在风险以及在联合给药时应采取的具体措施的相关信息。本表中列出的药物基于药物相互作用研究或病例报告,或基于相互作用机制提示的潜在相互作用。 *CYP3A4抑制剂(包括伊曲康唑)可能会增加全身避孕激素浓度。 EMs:快代谢型;IMs:中间代谢型,PMs:慢代谢型;TdP:尖端扭转型室速 注: 平均增加幅度: ↑:<100%(即<2倍); ↑↑:100-400%(即≥2倍至<5倍); ↑↑↑:400-900%(即≥5倍至<10倍); ↑↑↑↑:≥10倍; 平均降低幅度: ↓:<40%; ↓↓:40-80%; ↓↓↓:>80%; 无变化:?; 对于影响(中间列),即使该影响与前药的活性成分或活性代谢物相关,也列举了母体药物的名称。 a对于括号内带有箭头的药物,根据与酮康唑或其他CYP3A4强效抑制剂和/或P-糖蛋白或BCRP抑制剂的相互作用机制和临床药物相互作用信息、建模技术、病例报告和/或体外数据进行评估。对于列出的其他药物,根据与伊曲康唑的临床药物相互作用信息进行评估。 b未获得药代动力学参数。 c有关药物相关不良反应的信息,请参阅相应说明书。 儿童人群 只在成人中进行了药物相互作用的研究。

药物过量

症状和体征 一般情况下,药物过量时报告的不良事件与使用伊曲康唑报告的不良事件一致。 治疗 当发生药物过量时,应采取支持疗法。 建议联系中毒控制中心,以决定最新的关于药物过量的治疗建议。 伊曲康唑不能经过血液透析清除。 无特效解毒药。

药理毒理

药理作用 作用机制 体外试验研究结果表明伊曲康唑可以破坏真菌细胞膜中麦角甾醇的合成。麦角甾醇是真菌细胞膜的重要组成部分,干扰它的合成将最终产生抗真菌作用。 微生物学 伊曲康唑是三唑类衍生物,具有广谱抗真菌活性。 尚未根据CLSI建立伊曲康唑对念珠菌和丝状真菌的药敏折点。 已建立伊曲康唑对黄曲霉、烟曲霉、构巢曲霉和土曲霉的EUCAST药敏折点,敏感≤1mg/L,耐药>1mg/L。已建立伊曲康唑对白色念珠菌和杜氏念珠菌的EUCAST药敏折点,如下所示:敏感≤0.06mg/L,耐药>0.06mg/L。已建立伊曲康唑对近平滑念珠菌和热带念珠菌的EUCAST药敏折点,如下所示:敏感≤0.125mg/L,耐药>0.125mg/L。尚未建立光滑念珠菌、克柔念珠菌、季也蒙念珠菌、新生隐球菌、黑曲霉的EUCAST药敏折点,以及念珠菌和曲霉菌属的非菌种相关药敏折点。 体外试验显示伊曲康唑在剂量≤1μg/mL时可抑制多种人体致病真菌的生长。这些真菌包括: 曲霉属、皮炎芽生菌、枝孢霉属、粗球孢子菌、新生隐球菌、地霉属、组织胞浆菌属(包括荚膜组织胞浆菌)、巴西副球孢子菌、马内尼菲篮状菌(先前称为马内菲青霉菌)、申克孢子丝菌、毛孢子菌属。在体外试验中,伊曲康唑还可作用于絮状表皮癣菌、着色霉属、马拉色菌属、小孢子菌属、波氏假性阿利什菌、毛癣菌属以及其他多种酵母菌和真菌。 不被伊曲康唑抑制的主要真菌有接合菌纲(根霉属、根毛霉属、毛霉菌属和犁头霉属)、镰刀菌属、赛多孢子菌属和帚霉属。 唑类药物耐药性的发展较为缓慢,且常由几个基因突变所导致。已明确的机制为ERG11的过度表达,该基因编码14α-去甲基化酶,ERG11的点突变可导致药物与靶酶的亲和力下降和/或使药物外排增加的转运体过度表达。虽然对一种唑类药物耐药并不一定会产生对其它唑类药物的耐药性,但已在念珠菌属中观察到了唑类药物间的交叉耐药现象。已出现伊曲康唑曲霉耐药菌株的报道。 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的关系 与常用的三唑类药物一样,伊曲康唑的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关系尚不十分清楚。 毒理研究 遗传毒性 伊曲康唑未见致突变作用。 生殖毒性 尚无证据表明接受伊曲康唑的治疗对生殖能力有原发影响。大鼠给予伊曲康唑40、160mg/kg/天[以体表面积计,约为MRHD(400mg/天)的1、4倍]和小鼠给予80和160mg/kg/天(以体表面积计,约为MRHD的1、2倍),可观察到与剂量相关的母体毒性、胚胎毒性、致畸性。大鼠的致畸性包括主要骨骼缺陷,小鼠的致畸性包括脑膨出和巨舌症。在大鼠中观察到的骨骼畸形可能是由母体毒性所致。在最高达80mg/kg剂量(以体表面积计,约为MRHD的4倍)下,未在兔中观察到致畸作用。 致癌性 在大鼠2年致癌性试验中,雄性大鼠、雌性大鼠分别给予伊曲康唑剂量高达13mg/kg/天、52mg/kg/天(以体表面积计,分别约为MRHD的0.3、1.2倍),未见明显致癌性;雄性大鼠给予25mg/kg/天(以体表面积计,约为MRHD的0.6倍),可见较高的软组织肉瘤发生率,其原因为结缔组织发生非肿瘤性的慢性炎症反应,而导致结缔组织胆固醇水平升高和胆固醇蓄积。 在小鼠23个月致癌性试验中,给予伊曲康唑剂量高达80mg/kg/天(以体表面积计,约为MRHD的1倍),未见明显致癌性。 其它 大鼠和犬经口给药的重复给药毒性研究发现了一些靶器官或靶组织(肾上腺皮质、肝脏和单核吞噬细胞系统),以及脂肪代谢紊乱,表现为在多个器官中出现了黄瘤细胞。 大鼠给予伊曲康唑40和80mg/kg/天(以体表面积计,约为MRHD的1、2倍),对肾上腺皮质的组织学研究显示了网状区和束状区出现伴有细胞肥大的可逆性肿大,有时伴随血管球区变薄。在40mg/kg/天和160mg/kg/天的剂量(以体表面积计,为MRHD的1、4倍)下还可观察到可逆性的肝脏变化:窦状细胞和肝细胞发生空泡样变化,后者的变化表明细胞功能发生障碍,但并未出现肝炎或肝细胞坏死。单核吞噬细胞系统的组织学改变主要为巨噬细胞的蛋白样物质在间质性组织内增加。 在长期给药的幼犬中,观察到全身性骨密度降低。在最高达20mg/kg/天剂量(以体表面积计,约为MRHD的2倍)下,未观察到毒性反应。 在对大鼠进行的3项毒理研究中,伊曲康唑可引起骨骼缺陷,包括骨板活动度降低、大骨骼密质区变薄和骨骼脆性增加。

贮藏

密封,在25℃以下干燥处保存。

包装

铝塑板包装,4粒/板/盒 2x7粒/板/盒

有效期

24个月

执行标准

YBH12752020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20367

上市许可持有人及生产企业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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