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单有效期为3天,请在有效期内使用 因政策要求,处方药须凭处方药师审核后方可购买。您可先将所需药品加入需求,在需求清单内多件药品同时咨询医生问诊开方。
温馨提示:药品图片、说明书凭处方审核后方可查看
咨询药师了解详情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聚甲酚磺醛溶液
汉语拼音:JujiafenhuangquanRongye
成份
聚甲酚磺醛。
适应症
1.妇科:用于治疗宫颈糜烂、宫颈炎、各类阴道感染(如细菌、滴虫和霉菌引起的白带增多)、外阴瘙痒、及使用子宫托造成的压迫性溃疡、宫颈息肉切除或切片检查后的止血,尖锐湿疣及加速电凝治疗后的伤口愈合;还可用于乳腺炎的预防(乳头皲裂的烧灼)。2.外科与皮肤科:用于皮肤伤口与病变的局部治疗(如烧伤、肢体溃疡、褥疮、慢性炎症等),能够加速坏死组织的脱落,止血和促进愈合过程及用于尖锐湿疣的治疗。3.耳鼻喉科:用于治疗口腔粘膜和齿龈的炎症、口腔溃疡及扁桃体切除后的止血。
用法用量
妇科;用于阴道冲洗时,施比灵溶液应按1:5的比例以水稀释,而用于局部涂抹或敷贴时则无需稀释,通常敷贴每周进行1-2次。治疗前先彻底清洁宫颈及宫颈管,去除分泌物。为此可将浸有聚甲酚磺醛原液的棉签插入宫颈管,转动数次取出,然后再将浸有药液的纱布块轻轻敷贴于病变组织,持续1-3分钟。一般敷贴1-2分钟即可达到止血目的。外科与皮肤科;为了终止伤口出血,可将浸有施比灵溶液的纱布块压在出血部位1-2分钟,止血后最好擦干残留药液。治疗局部烧伤、褥疮和肢体溃疡也可采用同样的方法,以使其坏死组织易于脱落。这些病例若继续使用施比灵软膏则疗效更佳。口腔粘膜与牙龈的病变,在使用施比灵溶液治疗后必须彻底漱口。
不良反应
施比灵的用药初期,有时会产生局部刺激症状,但很快自行消失,当治疗口腔病变时,请注意其高酸性可能损伤牙釉质。
禁忌
怀孕期间,特别是妊娠晚期,任何宫颈内的局部治疗均应避免,宫颈外和阴道烧灼只有在极特殊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施比灵亦不例外,此时应充分考滤药物对母婴的潜在危害,尽管动物试验表明此药无任何致畸作用,但人体实验的结果尚未获得,人们还不清楚哺乳期妇女的乳汁内是否会含有此药的活性成分。
注意事项
1.施比灵会加速伤口的愈合过程。当坏死组织从病灶处脱落,有时甚至是大片脱落,亦无需惊恐。 2.治疗期间避免性交,不要使用刺激性肥皂清洗患处。 3.行径时停止用药。 4.注意防止施比灵与眼部接触。 5.如果棉织物及皮革与施比灵接触后,必须在其未干前立即用水洗净。 6.所有治疗用具使用后均应在水中浸泡(必要时加入1-2%的氢氧化钠)。
药物相互作用
施比灵只能局部应用,由于不能排除与其他药物的相互影响,故同一部位避免同时使用两种以上的药物。
贮藏
本品应在25°C以下保存。
有效期
60个月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华北制药河北华诺有限公司
药品信息服务证: (粤)一非经营性一2018—0148
@2013~2024 广州市康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