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单有效期为3天,请在有效期内使用 因政策要求,处方药须凭处方药师审核后方可购买。您可先将所需药品加入需求,在需求清单内多件药品同时咨询医生问诊开方。
温馨提示:药品图片、说明书凭处方审核后方可查看
咨询药师了解详情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沉香十七味丸
汉语拼音:ChenxiangshiqiweiWan
成分
沉香、苦参、柯子、川楝子、栀子、马钱子(制)、旋复花、木香、刀豆、丁香、肉豆蔻、制草乌、白萝卜干、紫河车(干)、广枣、黑云香、兔心。
性状
本品为棕黄色水丸剂;气微香,味涩、苦、辛。
功能主治
镇"赫依"通脉,止痛。用于"赫依"血不调,颈项强直,烦躁不安,恶血陷肾,肾损血盛"白脉病",脑部刺痛。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4-24粒,一日1-2次,或遵医嘱。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
规格
0.125g*20粒*3袋*2小盒。
贮藏
密封,防潮。
包装
复合膜袋;20粒/袋×3袋/小盒
有效期
60个月
执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蒙药分册)1998年版ZZ-8342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1021226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阜新蒙药有限责任公司
药品信息服务证: (粤)一非经营性一2018—0148
@2013~2024 广州市康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