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单有效期为3天,请在有效期内使用 因政策要求,处方药须凭处方药师审核后方可购买。您可先将所需药品加入需求,在需求清单内多件药品同时咨询医生问诊开方。
温馨提示:药品图片、说明书凭处方审核后方可查看
咨询药师了解详情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红花清肝十三味丸
拼音名称:HonghuaQingganShisanweiWan
成份
红花、丁香、莲子、麦冬、木香、诃子、川楝子、栀子、紫檀香、人工麝香、水牛角浓缩粉、人工牛黄、银朱。
性状
本品为红色水丸,除去包衣显浅棕色;气香,味苦、涩。
功能主治
清肝热,除亚玛病,解毒。用于肝功衰退,配毒症,亚玛病,腰肾损伤,尿频,尿血。尤其对血热引起的眼病有效。
规格
每10粒重2g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1~15粒,一日1~2次。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忌服。
注意事项
运动员慎用。
贮藏
密闭,防潮。
包装
铝塑板包装,30粒/板*2板/盒。
有效期
36个月。
执行标准
卫生部药品标准(蒙药分册)、1998版ZZ-8329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5021605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
病名注释
配毒症:本方指药物、食物、酒精等引起的肝脏中毒症。如药物中毒性肝炎、酒精肝、脂肪肝。
药品信息服务证: (粤)一非经营性一2018—0148
@2013~2024 广州市康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