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单有效期为3天,请在有效期内使用 因政策要求,处方药须凭处方药师审核后方可购买。您可先将所需药品加入需求,在需求清单内多件药品同时咨询医生问诊开方。
温馨提示:药品图片、说明书凭处方审核后方可查看
咨询药师了解详情警示语
“本品含草乌叶”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清肺十八味丸(敖西根-18)
汉语拼音:QingfeiShibaweiWan
成份
石膏、人工牛黄、红花、檀香、降香、拳参、人工麝香、黑云香、草乌叶、诃子、木香、银朱、甘草、北沙参、沉香、肉豆蔻、苦参、蒜炭。
性状
本品为红色的水丸,除去包衣后显紫褐色;气香,味苦。
功能主治
清热,止咳。用于肺热咳嗽,痰色赤黄,“赫依”热烦躁。
规格
每10粒重2g。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1~15粒,一日1~2次。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孕妇慎服。运动员慎用。
贮藏
密闭,防潮。
包装
铝塑包装,30粒*2板/盒。高密度聚乙烯瓶,75粒*1瓶/盒。
有效期
36个月
执行标准
卫生部药品标准(蒙药分册)ZZ-8400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5020400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通辽市通郑公路18号
病名注释
“赫依”热:本方指急慢性气管炎、肺炎。
药品信息服务证: (粤)一非经营性一2018—0148
@2013~2024 广州市康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