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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名称:鼻咽清毒颗粒
成份
野菊花、苍耳子、重楼、蛇泡簕、两面针、夏枯草、龙胆、党参。
性状
本品为浅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先甜后苦。
功能主治
清热解毒,化痰散结。用于热毒蕴结鼻咽,鼻咽肿痛,以及鼻咽部慢性炎症,鼻咽癌放射治疗后分泌物增多等症。
规格
每袋装10克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0克,一日2次,30天为一疗程。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贮藏
密封
包装
铝塑复合膜袋包装。每盒装8袋。
有效期
18个月。
执行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修订批件2001ZFB0115附件质量标准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2386
生产企业
广州市奇星药业有限公司
药品信息服务证: (粤)一非经营性一2018—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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