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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邦德(0.15g/0.3g/0.3g)*30片*1瓶

规  格:
(0.15g/0.3g/0.3g)*30片*1瓶/瓶
厂  家: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22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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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治疗后乙型肝炎严重急性恶化 已有报告指出,合并感染HBV和HIV-1且停用拉米夫定或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的患者出现了乙型肝炎严重急性恶化。因此,对于这类患者,应当严密监测肝功能,如果条件适当,可以准许患者开始抗乙肝病毒的治疗,参见注意事项。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艾诺米替片商品名称:复邦德

成份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艾诺韦林0.15g,拉米夫定0.3g,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0.3g。 辅料:微晶纤维素,乳糖,交联羧甲基纤维素钠,羟丙纤维素,十二烷基硫酸钠,预胶化淀粉,硬脂酸镁,薄膜包衣预混剂(胃溶型)。

性状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治疗成人HIV-1感染初治患者。

规格

每片含艾诺韦林0.15g,拉米夫定0.3g,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0.3g。

用法用量

本品应在治疗HIV感染方面有经验的医生指导下服用。成人:口服,推荐剂量为每天一次,每次一片,空腹服用。 服用艾诺米替片,应在医生指导下,定期监测和评估血清肌酐、估算的肌断清除率、尿糖和尿蛋白等指标变化。患有慢性肾脏疾病时,还应评估血清磷指标变化。 由于本品是一种固定剂量的复方片剂,并且拉米夫定和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哄酯的剂量不可改变,故估计肌酐清除率小于50mL/min的患者不应接受本品治疗(参见注意事项。

不良反应

1.以下不良反应在本说明书其他部分详述 合并HIV和HBV感染时,乙型肝炎严重急性恶化(参见注意事项)。 新发生或恶化的肾损害(参见注意事项)。 骨质流失和矿化缺陷(参见注意事项)。 免疫重建综合征(参见注意事项)。 2.临床试验经验 临床试验是在各种不同条件下进行的,不同临床试验间所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不能直接进行比较,且可能无法反映出实际观察到的发生率。 安全性评估是根据艾诺韦林Ⅲ期临床试验的汇总数据分析得出。该研究共有630例HIV-1感染的成年初治受试者进行了随机双盲对照试验,其中315例接受艾诺韦林+拉米夫定(3TC)XxX富马酸替诺福韦二毗哄酯(TDF)组合治疗方案,315例接受依非韦伦XxX3TCXxXTDF组合治疗方案。艾诺韦林XxX3TCXxXTDF组每天一次、每次服用艾诺韦林(150mg)、TDF(300mg)和3TC(300mg)。依非韦伦XxX3TCXxXTDF组每天一次、每次服用依非韦伦(600mg)、TDF(300mg)和3TC(300mg)。至48周时,艾诺韦林XxX3TCXxXTDF组受试者暴露的平均时间为46.88周,依非韦伦XxX3TCXxXTDF组受试者暴露的平均时间为47.17周。在48至96周拓展治疗期,艾诺韦林XxX3TCXxXTDF组有293例受试者继续选用艾诺韦林XxX3TCXxXTDF治疗方案,至96周的平均暴露时间为91.1周,依非韦伦3TCXxXTDF组有287例受试者从依非韦伦XxX3TCXxXTDF治疗方案转至艾诺韦林XxX3TCXxXTDF方案,至96周时受试者暴露的平均时间为47.9周。 3.上市后经验 本品没有上市后数据。请参见拉米夫定和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叱呋酷的完整处方信息。 以下不良反应是患者服用含拉米夫定或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叱呋酯的药物治疗方案后鉴别的与拉米夫定或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相关的不良反应。由于上市后不良反应是非特定人群的自发性报告,人群大小未知,无法可靠估计其发生频率或其与药物暴露之间的因果关系。 拉米夫定: 全身性:体内脂肪重新分布或累积(参见注意事项)。内分泌和代谢:高血糖。 经常性:虚弱。 血液和淋巴系统:贫血(包括纯红细胞发育不全和治疗中进行性重贫血)。 肝脏和胰脏:乳酸酸中毒,肝脂肪变性,HBV治疗后加重 超敏反应:过敏反应,荨麻疹。 骨骼肌肉:肌无力,磷酸肌酸激酶(CPK)升高,横纹肌溶解症。 皮肤:脱发,瘙痒。 富马酸替诺福韦二毗呋酯: 免疫系统疾病:过敏反应,包括血管神经性水肿。 代谢和营养性疾病:乳酸酸中毒,低钾血症,低磷血症。 呼吸道、胸部和纵隔疾病:呼吸困难。 胃肠道疾病:胰腺炎,淀粉酶升高,腹疼。 肝胆疾病:肝脂肪变性,肝炎,肝酶升高(绝大多数是AST,ALT和y-GT升高)。 皮肤和皮下组织疾病:皮疹。 骨骼肌肉和结缔组织疾病:横纹肌溶解症,,骨质软化症(表现为骨疼,可导致骨折),肌无力,肌病。 肾脏和泌尿疾病:急性肾衰,肾衰,急性肾小管坏死,范可尼综合征,近端肾小管疾病,间质性肾炎(包括急性病例),肾性尿崩症,肾功能不全,肌酐升高,蛋白尿,多尿。 全身性和用药部位疾病:虚弱。 列于上述机体系统的以下不良反应,可能由近端肾小管疾病引:横纹肌溶解症,骨质软化症、低钾血症,肌无力,肌病,低磷血症。

禁忌

禁用于对本品中任何一种活性成分或赋型剂过敏的患者。

注意事项

1.合并HIV和HBV感染患者乙肝严重急性恶化 在启动抗病毒治疗前,所有的HIV感染者应当检测是否感染HBV。 在HIV-1和HBV联合感染且己停用拉米夫定或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本品的两种组分)的患者中,已经报道了重度乙型肝炎的急性发作(例如,肝脏失代偿和肝功能衰竭)。这种情形也可能发生中断艾诺米替片治疗。中断艾诺米替片治疗的合并感染HIV和HBV的患者,应在中断治疗后的数月密切进行临床和实验室监测。由于肝炎治疗后加重可引起肝脏失代偿和肝衰竭,如合适,应启动抗HBV治疗,特别是患有肝病晚期或肝硬化病人。 2.肝功能异常 鉴于艾诺韦林Ⅲ期临床试验中患者发生肝酶(ALT、AST和y-GT〉升高现象,对于肝功能损害者,本品应慎用。 3.新发生或恶化的肾损害 己有报道服用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艾诺米替片的活性成分之一)后发生急性肾衰和范可尼综合征(肾小管损伤伴随严重低磷血症)等肾损害。艾诺米替片应当避免同时服用或近期服用肾毒性药物(例如大剂量或重复给予非甾体类抗炎药物(NSAIDS))。己有开始给予大剂量或者多剂量NSAIDS后发生急性肾衰竭的病例报道,这些患者有发生肾功能不全危险。且服用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后病情稳定。有些患者需要住院甚至是肾脏替代疗法。如果需要,具有肾功能不全风险的患者可以考虑非甾体抗炎药的替代药品。 持续或恶化的骨疼,四肢疼痛,骨折,和/或肌疼或无力,可能是进端肾小管病的临床表现,应尽快评估这些患者的肾功能。 从开始采用艾诺米替片之前至治疗过程中,应定期监测和评估患者血清肌酐,估算的肌酐清除率,尿糖和尿蛋白等指标变化。慢性肾脏疾病患者,还应监测并评估血清磷的变化。患者发生肾功能明显降低或范可尼综合征,应停止服用艾诺米替片。对于有肾功能不全风险的患者,包括既往在接受阿德福韦酯治疗期间出现肾脏事件的患者,建议在开始使用本品之前以及在本品治疗期间定期对估计肌酐清除率、血清磷、尿糖和尿蛋白进行评估。 艾诺米替片中的拉米夫定和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主要由肾脏排泄。如果估计肌酐清除率降至每分钟50mL以下,应停用本品,因为使用固定剂量复方片剂无法达到拉米夫定和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所需的给药间隔调整。 4.药物相互作用引起的不良反应或病毒学反应失败 药物相互作用,某些情况下可能引起: 治疗失败,可能产生耐药。 艾诺米替片中某一活性成分暴露量增加导致可能的明显不良反应。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5.骨质流失和矿化缺陷 骨密度(BMD) 成年HIV-1感染者参加的临床试验中,富马酸替诺福韦二毗味酯(艾诺米替片活性成分之一)与BMD轻度下降、骨代谢的生化标记物升高有关,提示骨转换高于对照药物。服用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骋酯的受试者,其血清甲状旁腺激素水平和1,25维生素D水平也更高。 尚不明确与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哄酯相关的BMD变化和生化标志物变化对骨骼长期健康和未来骨折风险的影响。对于有病理性骨折病史或者其他造成骨软化症或骨流失风险的成年HIV感染者,应当考虑评估BMD。尽管未发现对钙补充剂和维生素D的效果开展研究,但这样的补充可能对所有患者都有益。如果怀疑有骨异常,应当进行适当的会诊或咨询。 矿化缺陷: 己有报道骨软化症与近端肾小管病有关的病例,临床表现为骨疼或四肢疼,可引发骨折。可能与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有关。近端肾小管病变病例中也有关节痛、肌痛或者无力的报告。肾功能不全危险的患者,在服用含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哄酯的药物治疗期间,骨骼或者肌肉症状持续存在或者恶化,这时应该考虑为与近端肾小管病变相关的低磷血症和骨软化症。 6.免疫重建综合症 已有报道接受抗逆转录病毒治疗的患者发生免疫重建综合征的报告。在联合抗逆转录酶治疗的初始阶段,免疫系统对隐匿或残存的机会性感染(例如鸟分枝杆菌感染,巨细胞病毒,耶氏肺孢子虫肺炎(PCP)或肺结核)产生炎症性应答反应,有必要进一步评估和治疗。 已有报道,在免疫重建时发生自身免疫性疾病(例如甲状腺功能亢进,多发性肌炎,格林巴利综合征);其发生时间不定,可在启动治疗后数月后发生。 7.与其他药品合并给药 本品是艾诺韦林、拉米夫定和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的固定剂量复方制剂。本品不得与含拉米夫定的其他药品、含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或替诺福韦艾拉酚胺的药品或与阿德福韦酯合并给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 动物数据 艾诺韦林:ICR雄鼠从交配前8周至解剖给药,ICR雌鼠从交配前2周至妊娠第6天连续经灌胃给予艾诺韦林100、500、1500mg/kg/天剂量,孕鼠未见流产和早产,未见明显胚胎发育毒性,表见明显亲代毒性,雄鼠交配率下降或有下降趋势。ICR雌鼠于妊娠第6~15天,每日经口灌胃给予艾诺韦林30mg/kg剂量(相当于人体推荐剂量的0.96倍),未见明显母体毒性及生殖毒性。新西兰兔于妊娠第6~18天每天经口灌胃给予艾诺韦林20mg/kg剂量(相当于人体推荐剂量2.56倍),孕兔未见死香。流产及早产,未见明显的亲代毒性及生殖毒性,孕兔未见明显的胚胎-胎仔发育毒性。艾诺韦林可经母兔胎盘转至胎仔体内。 拉米夫定:在器官形成期间(妊娠7-16天[大鼠],8-20天[兔],妊娠大鼠分别口服拉米夫定90、600、4000mg/kg/天剂量,妊娠兔口服拉米夫定90,300、1000mg/kg/天剂量,大鼠和兔血清浓度(Cmax)超出人体推荐日剂量暴露35倍的剂量时。未发现归因于拉米夫定的胎儿畸形;当兔系统暴露(AUC)与人体相似时,发现早期胚胎死亡,然而,大鼠口服拉米夫定后血清浓度(Cmax)超出人体推荐日剂量暴露35倍的剂量时,未发现早期胚胎死亡现象。研究表明,拉米夫定可通过妊娠大鼠胎盘进入胎儿。在受精/胎儿出生前后发育研究中,从交配前至出生后20天,大鼠口服拉米夫定180、900、1400mg/kgl天剂量,后代的发育,包括受精和繁殖性能,均未收到母体服用拉米夫定的影响。 替诺福韦:生殖毒性研究表明,大鼠和兔在接受比人体剂量(基于体表面积比较)高出14和19倍时,未发现对胎儿发育有害的证据。 人体数据 艾诺韦林:尚未在妊娠女性中对艾诺韦林进行充分且良好对照的研究。拉米夫定:APR已收到超过12000余份可能暴露于含拉米夫定治疗组合的跟踪报告。其中5400余份报告是关于第一个妊娠三月期的,5500余份是关于第二个妊娠三月期的,1800余份是关于第三个妊娠三月期的。含拉米夫定治疗组合人群第一个妊娠三月期出生缺陷发生率为151/5008(3.0%,95%CI:2.6%至3.5%);第二/第三个妊娠三月期出生缺陷发生率为210/7356(2.9%,95CI:2.5%to3.3%)。与美国参考人群的妊娠母亲中出生缺陷背景发生率为2.7%相比,未发现拉米夫定和出生缺陷的之间关联关系。 替诺福韦:APR收到5500余份可能暴露于含替诺福韦二吡哄酯治疗组合的跟踪报告。其中3900余份是关于第一个妊娠三月期的,1000余份是关于第二个妊娠三月期的,500余份是关于第三个妊娠三月期的。与美国参考人群的妊娠母亲中出生缺陷背景发生率为2.7%相比,未发现替诺福韦和出生缺陷的之间关联关系。 哺乳期妇女 目前尚无本品是否存在于人类乳汁中、对母乳喂养新生儿/婴儿的影响或对乳汁分泌的影响的相关数据。本品可分泌至哺乳期小鼠的乳汁中。不能排除其对新生儿/婴儿的风险,故母乳喂养期间不应使用本品。应当充分考虑母乳喂养对新生儿/婴儿发育和健康的获益,母亲对本品的临床治疗需求,以及本品或母体疾病情况对母乳喂养新生儿/婴几的任何潜在不良影响。 基于有限的数据,拉米夫定和替诺福韦均在人乳中检实到时,艾诺韦林可在,ICR小鼠乳汁中检测到。目前尚不清楚艾诺米替片或其它成分是否影响人乳产生,抑或影响母乳喂养的婴儿。

儿童用药

尚未研究对儿童患者用药。

老年用药

适当考虑用药剂量并遵医嘱。本品研究未包括65岁及以上的受试者,不能确认他们使用本品后的效应是否较年轻受试者有所不同。一般来说,老年患者的肾脏和肝功能降低,长并其他疾病或者合并其他药物治疗的可能性更大,故应谨慎使用本品并密切监测。

药物相互作用

目前完成了一项艾诺韦林与拉米夫定和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的药物相互作用研究。艾诺韦林与拉米夫定和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味酯联合用药时暴露量略有降低,拉米夫定与艾诺韦林联合用药时暴露量略有增加,药物相互作用不明显。 体外研究显示,艾诺韦林仅在CYP2C19中缓慢代谢,在CYP1A2、CYP2B6、CYP2C9、CYP2D6和CYP3A4大部分CYP酶中没有明显的代谢,艾诺韦林对不同CYP2C19表达水平的肝微粒体都能稳定的缓慢代谢。艾诺韦林对CYP2C19有诱导或抑制作用的药品可能会影响艾诺韦林的暴露量。CYP2C19诱导剂如阿司匹林、利福平、卡马西平、泼尼松、炔诺酮等可能加快艾诺韦林的代谢,从而降低艾诺韦林血药浓度。CYP2C19抑制剂如氟西汀、氟伏沙明、帕罗西汀、西咪替丁、兰索拉唑、奥美拉唑、非尔氨酯、托吡酷、奥卡西平、雷贝拉唑、泮托拉唑、蚓噪美辛、酮康唑、氯霉素、莫达非尼、羧苯磺胺、噻蚕匹定等可能减弱艾诺韦林的代谢,从而增加艾诺韦林的血药浓度。

药物过量

目前尚没有有关患者服用艾诺米替片用药过量的数据,也没有服用艾诺米替片过量的特殊治疗手段。如果发生药物过量,应在医生指导下,采用必要的监测手段,并在需要的情况下采用标准支持治疗。 艾诺韦林:暂无已知的针对艾诺韦林过量的特殊处理措施。 拉米夫定:通过(4小时)血液透析、连续非卧床腹膜透析和自动腹膜透析可除去体内微量的拉米夫定,但目前还不清楚连续血液透析是否会对过量服用拉米夫定有效。 替诺福韦:可通过血液透析有效去除体内的替诺福韦,该方法的萃取系数大约为54%。单次服用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叱哄酯300mg后,一次4小时血液透析能清除替诺福韦给药剂量的10%左右。

贮藏

避光,不超过30℃密封保存。

包装

口服固体药用高密度聚乙烯瓶装,内置硅胶干燥剂;30片/瓶。

有效期

12个月

执行标准

YBH14222022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220033

上市许可持有人

名称: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扬州市邘江区新甘泉西路69号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地址:扬州市邘江区新甘泉西路69号邮政编码:225008 电话号码:0514-82360286(质量) 4008284688(客服) 传真号码:0514-87752666网址:www.aide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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