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药品图片、说明书凭处方审核后方可查看
咨询药师了解详情
通用名称
?盐酸米托蒽醌脂质体注射液
英文名称
?MitoxantroneHydrochlorideLiposomeInjection
汉语拼音
?YanSuanMiTuoEnKunZhiZhiTiZhuSheYe
警示语
?缺少本品累积剂量超过120mg/m2时的安全性数据。? ?本品严禁皮下注射、肌肉注射给药。本品严禁鞘内给药;鞘内给药可能会导致严重损伤和永久性后遗症(参见用法用量)。本品只可缓慢静脉滴注。? ?本品严禁在以下人群中使用(参见禁忌): 既往米托蒽醌累积剂量达到160mg/m2者; 重度肝、肾功能不全者; 对盐酸米托蒽醌或本品其他成分过敏者; 妊娠期妇女。 ?本品为蒽环类药物,蒽环类药物可引起心肌损伤或充血性心力衰竭(CHF)。既往有严重的心脏疾病病史、纵隔/心包区域放射治疗史、蒽环类累积剂量>550mg(换算成阿霉素)、使用过米托蒽醌、左室射血分数(LVEF)<50%或有其他心脏毒性药物用药史可增加此风险,建议谨慎使用。在接受本品治疗前,医生应综合评估患者的心脏基础状态,包括:详细了解患者的病史,行心脏相关体格检查和心电图检查,使用适当的方法如超声心动图、放射性核素多门控血管造影(MUGA)、磁共振成像等评价左心室收缩功能等(参见注意事项)。? ?本品可引起严重的骨髓抑制。? ?首次应用本品时,在输注过程中可能会发生输液相关反应,一旦出现应暂停或减慢输注速度。若出现严重或危及生命的输液相关反应则需要永久停药(参见注意事项)。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米托蒽醌。 化学名称:1,4-二羟基-5,8-双[[2-[(2-羟乙基)氨基]乙基]氨基]-9,10-蒽醌二盐酸盐。 分子式:C22H28N4O6·2HCl 分子量:517.41 辅料:氢化大豆磷脂酰胆碱、培化磷脂酰乙醇胺、胆固醇、蔗糖、组氨酸、盐酸、氢氧化钠、注射用水。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既往至少经过一线标准治疗的复发或难治的外周T细胞淋巴瘤(PTCL)成人患者。 基于一项单臂临床试验的客观缓解率和缓解持续时间附条件批准上述适应症。本适应症的完全批准将取决于正在计划开展中的确证性随机对照临床试验能否证实盐酸米托蒽醌脂质体注射液治疗相对于其他治疗的显著临床获益。
规格
10ml:10mg(按C22H28N4O6计)
用法用量
本品须在有肿瘤治疗经验的医生指导下用药。 推荐剂量 本品按20mg/m2,每4周一次静脉滴注给药,持续治疗6个周期。 根据患者体表面积计算本品的给药剂量(mg),折算所需的药液体积(每1mg药物对应药液体积为1mL)。 体表面积计算:BSA(m2)=0.0061×身高(cm)+0.0128×体重(kg)-0.1529。 用法 本品只可用于缓慢静脉滴注。整体静脉滴注时间应不少于60分钟,为降低输液相关反应风险,建议开始的15分钟缓慢滴注。 本品严禁肌肉注射和皮下注射。 本品严禁鞘内给药,鞘内给药可能会导致严重损伤和永久性后遗症。 药液稀释 本品需用250ml的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禁止未经稀释直接原液注射。输注时间至少为60分钟。 稀释方法:使用灭菌注射器吸取所需体积的药液,加入250ml的5%葡萄糖注射液中稀释,并轻轻混匀待用。稀释后的溶液建议冷藏在2~8℃环境下,并在24小时内使用。 使用注意事项 1.在每次接受本品治疗前一周内,需对患者进行以下评估,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方可接受本品治疗: ?血常规: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L,血小板计数≥75×109/L,血红蛋白≥90g/L(骨髓受累患者中性粒细胞计数≥1.0×109/L,血小板计数≥50×109/L,血红蛋白≥75g/L)。 ?血生化:血清总胆红素≤1.5×正常值上限(ULN)(如果胆红素水平升高系淋巴瘤侵犯肝脏导致,允许其总胆红素≤3×ULN);天冬氨酸转氨酶(AST)、丙氨酸转氨酶(ALT)≤2.5×ULN;如果AST、ALT升高系淋巴瘤侵犯肝脏导致,允许其AST、ALT均需≤5×ULN);肌酐<1.5×ULN。? ?其他治疗期间出现的不良反应:心脏不良反应、间质性肺炎须恢复到≤1级或基线水平。 2.注意避免药液外溢,如发现外溢应立即停止,并对局部进行处理(发生外溢后的处理原则参见注意事项),再从另一静脉通道重新进行输注。 3.接触本品时需戴手套谨慎操作。如果药液与皮肤或粘膜发生接触,应立即用肥皂水清洗。 4.禁止使用有沉淀物或其他杂质的器材。 5.用灭菌注射器吸取适量本品。 6.本品中未加防腐剂或抑菌剂,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操作。 7.不得使用5%葡萄糖注射液外的其他稀释剂;不得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 剂量调整 本品在使用过程中应密切监测不良反应,并根据不良反应情况降低剂量或停用本品。针对血液学和非血液学不良反应的剂量调整建议见下: *后续周期用药前,患者需满足用药前的评估要求(参见用法用量中使用注意事项) 若患者在后续周期治疗前,不良反应尚未恢复至满足接受本品治疗的条件,则可最多延迟14天给药;超过14天,需由医生根据临床风险获益比,决定患者是否继续接受本品治疗。 特殊人群 肝功能不全 轻度肝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需在医师指导下慎用本品并严密监测肝功能。 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禁用(参见注意事项)。 肾功能不全 轻、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需在医生指导下谨慎使用本品,并严密监测肾功能。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禁用(参见注意事项)。 老年人 老年患者无需进行剂量调整(参见老年用药)。 儿童 尚无本品用于18岁以下患者的临床研究资料。
不良反应
本说明书描述了在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判断为可能跟盐酸米托蒽醌脂质体注射液有关的不良反应及其发生率。由于各项临床试验的实施条件不尽相同,因此在一项药物的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不能直接与另一项药物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发生率进行比较,并且可能并不反映实践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发生率。 安全性特征总结 盐酸米托蒽醌脂质体注射液已经开展13项临床试验,共有307名患者至少接受1次盐酸米托蒽醌脂质体注射液治疗,其中223名患者接受的剂量≥20mg/m2。 279名(92.2%)患者发生过至少一次任何级别的不良反应,常见不良反应包括白细胞计数降低(72.6%)、中性粒细胞计数降低(63.8%)、贫血(42.0%)、血小板计数降低(34.9%)、色素沉着障碍(28.3%)、恶心(11.4%)、肺炎(8.1%)、上呼吸道感染(6.5%)、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6.2%)、呕吐(6.2%)、便秘(5.9%)、心悸(5.5%)。162(52.8%)名患者发生过至少一次≥3级的不良反应,常见的≥3级不良反应包括中性粒细胞计数降低(38.8%)、白细胞计数降低(38.8%)、血小板计数降低(11.4%)、贫血(8.1%)和肺炎(6.2%)。 16.3%的患者发生过至少一次严重不良反应,常见的严重不良反应包括肺炎(4.9%)、血小板计数降低(2.9%)、中性粒细胞计数降低(2.3%)、骨髓功能衰竭(2.0%)。 13.7%的患者发生过因不良反应导致的停药,常见的导致停药的不良反应包括血小板计数降低(4.6%)、中性粒细胞计数降低(2.9%)、白细胞计数降低(2.6%)、贫血(2.0%)。 12.7%的患者发生过因不良反应导致的减量,常见的导致减量的不良反应包括中性粒细胞计数降低(7.5%)、白细胞计数降低(7.2%)。 17.9%的患者发生过因不良反应导致的延迟用药,常见的导致延迟用药的不良反应包括中性粒细胞计数降低(5.9%)、血小板计数降低(5.2%)、白细胞计数降低(3.9%)。 共有8名(2.6%)患者因不良反应死亡,3名(0.9%)于末次治疗后28天内死亡(1名肠梗阻/肺部感染/骨髓功能衰竭,1名肝功能异常/骨髓功能衰竭,1名中性粒细胞计数降低),5名(1.6%)于末次治疗后28天后死亡(3名肺部感染,1名头部皮肤及软组织感染,1名间质性肺炎)。 临床试验中的不良反应 外周T细胞淋巴瘤(PTCL) 盐酸米托蒽醌脂质体注射液治疗外周T细胞淋巴瘤(PTCL)的安全性信息主要来源于一项在复发/难治的PTCL患者中进行的单药治疗的单臂、开放、多中心关键Ⅱ期临床试验(N=108)。盐酸米托蒽醌脂质体注射液剂量为20mg/m2,4周为一个给药周期,每个周期第一天给药1次,最多给药6个周期。该项研究共入组108名复发/难治的PTCL患者,51名(56.7%)患者接受了6周期给药,平均用药周期为4.1个周期,平均累积用药量为129.47mg。 106名(98.1%)患者发生过至少一次任何级别的不良反应,常见的不良反应包括白细胞计数降低(78.7%)、中性粒细胞计数降低(74.1%)、血小板计数降低(46.3%)、贫血(40.7%)、色素沉着障碍(34.3%)、肺炎(14.8%)、上呼吸道感染(13.0%)、恶心(9.3%)、骨髓功能衰竭(6.5%)、便秘(6.5%)、呕吐(6.5%)、腹部不适(6.5%)、口腔溃疡(6.5%)。72名(66.7%)患者发生过至少一次≥3级的不良反应,常见的≥3级不良反应包括白细胞计数降低(50.0%)、中性粒细胞计数降低(45.4%)、血小板计数降低(15.7%)、贫血(9.3%)、肺炎(10.2%)。 24.1%的患者发生过至少一次严重不良反应,常见的严重不良反应包括肺炎(8.3%)、血小板计数降低(3.7%)、发热(3.7%)。 13.0%的患者发生过因不良反应导致的停药,常见导致停药的的不良反应包括血小板计数降低(2.8%)、肺炎(2.8%)、骨髓功能衰竭(1.9%)、输液相关反应(1.9%)。 33.3%的患者发生过因不良反应导致的减量,常见的导致减量的不良反应包括中性粒细胞计数降低(20.4%)、白细胞计数降低(19.4%)、淋巴细胞计数降低(4.6%)、血小板计数降低(2.8%)、白细胞减少症(2.8%)、中性粒细胞减少症(2.8%)。 25%的患者发生过因不良反应导致的延迟用药,常见的导致延迟用药的不良反应包括血小板计数降低(7.4%)、中性粒细胞计数降低(7.4%)、肺炎(5.5%)、白细胞计数降低(2.8%)。 表1关键Ⅱ期临床试验中所有级别和≥3级的不良反应(发生率≥1%) 特定不良反应描述 色素沉着障碍 有87名(28.3%)患者发生了色素沉着障碍的不良反应,主要表现为皮肤蓝染,多发生在颜面部及四肢远端的皮肤,巩膜未见蓝染发生。多出现在第3次用药后,程度均较轻,无需处理,可自行恢复,平均恢复时长约3~4个月。无严重不良事件,未造成停药、死亡等严重不良后果。色素沉着障碍不会增加溃烂、感染等其它皮肤不良反应。 血细胞减少症 有254名(82.7%)患者发生血细胞减少症,以中性粒细胞计数降低最为常见。其中,119名(38.8%)患者发生过≥3级的中性粒细胞计数降低,35名(11.4%)患者发生过≥3级的血小板降低,25名(8.1%)患者发生过≥3级的贫血,血小板降低和贫血发生率低于中性粒细胞计数降低发生率。中性粒细胞计数及血小板计数一般在给药后1周左右出现降低,中性粒细胞计数最低值大约出现在用药后2周左右,持续约1周左右恢复;血小板计数最低值大约出现在用药后3周左右,持续约2周左右恢复。 输液相关反应 有21名(6.8%)患者发生与本品相关的输液相关反应,4名(1.3%)患者发生过≥3级的输液相关反应。输液相关反应几乎都发生在首次输注过程中,多出现在开始用药后5~30分钟,仅2名患者在首次输注时未发生,但分别在之后的第2次和第4次输注结束后发生。发生输液相关反应时,患者可表现为以下一种或几种症状:潮红、呼吸急促、面部肿胀、头痛、寒战、胸痛、背痛、胸部和咽喉发紧、发热、心动过速、瘙痒、皮疹、发绀、晕厥、支气管痉挛、哮喘、呼吸暂停和低血压,大部分症状较轻,经暂停输液或给予糖皮质激素或抗组胺或非甾体抗炎药处理后症状消失,恢复输液后极少会再次出现。 心脏不良反应 心脏不良反应是蒽环类药物已知常见不良反应。在本品的临床研究中,有56名(18.2%)患者发生了心脏不良反应,包括心悸(5.5%)、脑利尿钠肽升高(4.6%),心电图T波改变(2.3%)。有6名患者发生过≥3级的心脏不良反应,包括血压升高3名(1.0%)、左心室功能障碍2名(0.7%)、心力衰竭1名(0.3%),心律失常1名(0.3%),室上性心律失常1名(0.3%)。仅有2名患者因心脏不良反应(1名左心室功能障碍,1名心力衰竭)而停止用药。没有患者因心脏不良反应死亡。 在一项本品与盐酸米托蒽醌对比的Ⅱ期研究(HE071-05研究)中,共60名受试者按1:1分配至接受本品20mg/m2治疗或盐酸米托蒽醌14mg/m2治疗。60例受试者中有42例受试者用药周期<4(盐酸米托蒽醌脂质体组19例,盐酸米托蒽醌组23例);有18例用受试者药周期≥4(盐酸米托蒽醌脂质体组11例,盐酸米托蒽醌组7例),平均给药周期两组皆为3周期。用药总量盐酸米托蒽醌脂质体组平均为95.213mg,盐酸米托蒽醌组平均为66.437mg。两组心脏相关不良事件对比见表2。 表2HE071-05研究中心脏相关不良事件 对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尚缺乏长期随访观察。考虑到部分患者在接受蒽环类药物治疗后1年内甚至数年后方观察到慢性或迟发性心脏毒性,还需要在更多患者中累积安全性数据并开展更长时间的安全性随访,才能对本品的心脏毒性进行全面评估。
禁忌
本品禁用于: ?既往接受盐酸米托蒽醌治疗累积剂量达到160mg/m2者; ?重度肝功能不全者; ?重度肾功能不全者; ?对盐酸米托蒽醌或本品其他成分过敏者; ?妊娠期妇女。
注意事项
血液学不良反应 盐酸米托蒽醌属于细胞周期非特异性化疗药物。血液学不良反应属于化疗药物非常常见的不良反应。在本品的临床试验中,82.7%的患者发生了血液学不良反应,发生率由高至低主要表现为中性粒细胞计数降低、血小板降低和贫血。 在接受本品治疗过程中应密切关注血液学不良反应,如发生血细胞减少,应根据临床需求给予对症治疗,必要时后续治疗周期应降低给药剂量(参见用法用量);每次给药前应进行血常规检查。只有患者接受治疗前血常规达到可接受治疗的标准时,方可接受治疗(参见用法用量)。 心脏不良反应 心脏毒性是蒽环类药物需特殊关注的不良反应,大多发生在治疗后第一年内。按照毒性反应出现的时间来划分,可以分为急性、慢性和迟发性。急性多发生在用药后几个小时或几天,以心肌损伤为主,临床多见心电图异常(心律失常,缺血性改变等)、心肌损伤标志物升高等。慢性和迟发性则以左室射血分数(LVEF)降低为主,临床上可仅表现为亚临床心脏超声变化,也可出现充血性心力衰竭的相关症状。 目前尚未获取本品充分、长期的心脏安全性数据,已有的临床试验数据提示与普通米托蒽醌对比,本品引起的肌钙蛋白T升高事件发生率较低(参见不良反应);然而该研究样本量有限,结果需谨慎解读。 目前尚缺乏既往接受盐酸米托蒽醌累积剂量达到160mg/m2后继续应用本品的相关数据。既往米托蒽醌累积剂量达到160mg/m2的患者禁用本品(参见禁忌)。 在本品的关键Ⅱ期临床试验中,患者接受本品的平均累积量为129.5mg,最高累积量为240mg,约35%的患者入组前蒽环类累积剂量超过上限(换算成阿霉素>550mg),半数以上基线存在左室舒张功能减退,此剂量范围内心脏毒性与累积剂量未显现出相关性。既往蒽环类药物累积剂量>550mg(换算成阿霉素)、基线超声提示左室舒张功能减退的患者,心脏不良反应的发生率略高于无上述风险者。因此,对于既往有严重的心脏疾病病史、纵隔/心包区域放射治疗史、蒽环类药物累积剂量>550mg(换算成阿霉素)、使用过米托蒽醌、基线左室射血分数(LVEF)<50%或有其他心脏毒性药物用药史的患者,建议谨慎使用。医生需对患者的基础心脏功能状态进行全面评估(包括:心脏病史、心脏相关体格检查、心电图,超声心动图、放射性核素多门控血管造影(MUGA)、磁共振成像等),确认风险和治疗获益后再决定是否使用本品进行治疗。 在首次应用本品时可以预防性应用心脏保护剂,如证据级别最高的右雷佐生(ⅠA类证据)。 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需进行心脏功能监测,包括治疗前的基线心功能评估,治疗过程中的心功能监测及治疗后的心功能随访。可通过心电图和超声心动图对心功能进行评估;在用药期间建议增加心肌酶学的监测。一旦发生心脏不良反应,应积极予以处理,并调整治疗剂量(参见用法用量)。必要时请心脏病专科医生会诊,共同评价风险与获益后决定能否继续用药。若发生左室射血分数(LVEF)降低的心脏不良反应,应按照表3原则进行处理。 表3心脏不良反应处理原则 输液相关反应 临床试验中,应用本品的患者中观察到输液反应。输液反应多发生在用药后5-30分钟,多发生于首次用药期间,偶有患者在后续用药周期中出现。通常表现为潮红、呼吸急促、面部肿胀、头痛、寒战、胸痛、背痛、胸部和咽喉发紧、发热、心动过速、瘙痒、皮疹、发绀、晕厥、支气管痉挛、哮喘、呼吸暂停和低血压。 用药期间应密切监测患者临床症状及生命体征(包括心率、血压、血氧饱和度等)一旦出现输液相关反应,应积极予以处理。处理原则见表4。 表4输液相关反应处理原则 感染 临床试验中,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共有29.6%发生了感染。最常见的上呼吸道感染和感染性肺炎。严重的感染可导致死亡。 对于本品用药前有严重感染的患者,需在感染得到有效控制后才能开始本品治疗。在治疗期间应监测和评估患者是否出现发热或其他感染的症状和体征,并给予相应治疗。 肝功能损害 临床试验中,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共有6.2%发生了转氨酶升高,4.6%发生了胆红素升高,均为1~2级。由于肝功能不全会减少米托蒽醌的代谢,建议肝功能不全患者在应用本品时,密切监测肝功能(用药最初2个月内至少每两周监测一次)。一旦出现肝功能受损,应积极予以保肝治疗,每周监测一次肝功能,直至其恢复至基线水平,并在后续治疗中进行剂量调整(参见用法用量)。 间质性肺疾病 本品的临床试验中,观察到2例患者发生间质性肺炎,1例发生在第4次用药后,1例发生在第6次用药后。 发生间质性肺疾病机制尚未明确。在接受本品治疗过程中,要仔细观察是否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当出现呼吸急促或呼吸困难等异常表现,怀疑间质性肺疾病时,应及时行胸部X线等检查,并停止用药,酌情给予糖皮质激素及其他适当治疗措施。 注射部位反应 临床试验中,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无注射部位静脉炎、血栓性静脉炎或药物外渗等不良事件发生。盐酸米托蒽醌注射液(NOVANTRONE@)说明书提示,在接受盐酸米托蒽醌注射液治疗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输注部位皮肤红斑、肿胀、疼痛、灼烧、变蓝和静脉炎等,严重者可能会出现局部组织坏死,需要进行清创术和植皮。 在接受本品治疗过程中,若有注射部位反应发生,应停止输注,并更换另一静脉通道继续治疗,同时采取局部处理措施以改善症状。冷敷可减轻蒽环类抗癌药物所致皮损程度,可用冰袋间断冷敷。若出现药物外渗时,还可选择右丙亚胺、或右雷佐生进行解救治疗,也可局部涂抹二甲亚砜。定期进行外渗部位皮肤检查,直至皮损完全恢复。 遗传毒性 米托蒽醌具有遗传毒性,可能造成潜在的致畸作用。因此,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在本品开始治疗前进行妊娠试验,确保妊娠试验阴性。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及其配偶必须采取有效避孕措施(参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特殊人群用药 肝功能不全 轻度肝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本品的临床试验中,约15%的患者基线存在轻度肝功能异常,治疗过程中并未调整剂量,未发现与肝功能正常患者存在安全性差异。 肝功能不全会减少米托蒽醌的代谢,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需在医师指导下慎用本品并严密监测肝功能。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禁用(参见注意事项)。 肾功能不全 目前尚无本品用于肾功能不全患者的临床研究资料。轻、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需在医生指导下谨慎使用本品并严密监测肾功能。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禁用(参见注意事项)。 对驾驶和使用机器能力的影响 尚不确定本品对驾驶和使用机器能力的影响。临床试验中,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偶尔出现头晕(<5%),因此有上述反应的患者应避免驾驶或操作机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避孕 建议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在本品开始治疗前进行妊娠试验。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在使用本品治疗期间以及末次给药后4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在使用本品治疗期间以及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孕妇 尚无妊娠女性使用本品的数据。本品可能对动物胚胎的发育存在毒性作用。 妊娠期间禁止使用本品,医生应告知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在接受本品治疗期间及停药4个月内避免怀孕。若患者在妊娠期间使用本品,医生应充分告知患者本品对胎儿的潜在风险。 哺乳期妇女 尚不确定本品及其代谢物是否会经人乳汁分泌。建议哺乳期妇女在接受本品治疗期间停止哺乳。根据盐酸米托蒽醌注射液(NOVANTRONE@)说明书,停止米托蒽醌治疗后1月乳汁中仍可测出药物残留,末次给药结束后不能立即恢复哺乳。
儿童用药
尚无本品用于18岁以下患者的临床研究资料。
老年用药
本品尚未针对老年患者进行系统的安全性、有效性及药代动力学研究。 在本品临床试验中,共纳入55名年龄≥65岁的患者,尚未发现老年患者与年轻患者有明显安全性差异。
药物相互作用
尚未进行相关研究评估其他药物与盐酸米托蒽醌脂质体注射液的药物相互作用。尚未评估盐酸米托蒽醌脂质体在人体内的代谢和排泄情况。联用其他药物时应当谨慎。 同时给予盐酸米托蒽醌注射液(非脂质体剂型)和皮质类固醇后,未观察到药物相互作用的证据。
药物过量
目前尚不清楚接受过量盐酸米托蒽醌脂质体注射液可能产生的危害,也没有针对本品用药过量的特异治疗方法。如疑似药物过量,应立即停用本品,对患者进行密切观察,必要时采取最佳支持治疗。
临床试验
外周T细胞淋巴瘤 本品在难治复发PTCL中的有效性数据主要来自于一项盐酸米托蒽醌脂质体注射液单药治疗复发或难治性PTCL的关键、单臂、开放、多中心、Ⅱ期临床试验。 在关键Ⅱ期临床试验中,共入组患者108名,其中纳入有效性分析集(FAS)为78名,FAS集定义为中心病理确认诊断为PTCL且既往至少经过一线标准治疗的患者,如果既往治疗方案中包含蒽环类药物则应该对蒽环类药物治疗敏感。其中男性54名(69.2%)、女性24名(30.8%);中位年龄53(26~78)岁;基线ECOG评分0分42名(53.8%)、1分36名(46.2%)。主要的病理亚型为外周T细胞淋巴瘤非特指型28名(35.9%)、血管免疫母T细胞淋巴瘤24名(30.8%)、结外NK/T细胞淋巴瘤鼻型16名(20.5%)。基线伴乳酸脱氢酶升高的31名(39.7%),有骨髓侵犯的5名(6.4%)。78名患者既往均接受过全身化疗治疗,20名(25.6%)接受过放疗,4名(5.1%)曾行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既往化疗方案中66名(84.6%)含蒽环类药物。中位化疗周期数为7.5个(2~48),其中22名(28.2%)仅接受过一线治疗,36名(46.2%)接受过二/三线治疗,20名(25.6%)接受过四线及以上治疗。 给药剂量为20mg/m2,4周为一个给药周期,患者将最多接受6个周期给药。主要疗效终点为由独立评估委员会(IRC)依据恶性淋巴瘤疗效评价的修订标准(2007版)进行评估的客观缓解率(ORR),定义为最佳疗效为完全缓解和部分缓解的患者百分率,次要疗效终点包括疾病控制率(DCR)、疗效持续时间(DoR)、无进展生存期(PFS)、总生存期(OS)。 中位随访时间为15.6个月,最后1名入组患者至少随访12个月。关键Ⅱ期临床试验患者疗效结果汇总见表5。 表5关键Ⅱ期临床试验患者疗效结果 基于一项单臂临床试验的客观缓解率和缓解持续时间附条件批准上述适应症。本适应症的完全批准将取决于正在计划开展中的确证性随机对照临床试验能否证实盐酸米托蒽醌脂质体治疗相对于其他治疗的显著临床获益。
贮藏
避光,密闭,2~8℃保存。避免冷冻。 远离儿童放置。 药液未用完的药瓶应丢弃。
包装
中硼硅玻璃管制注射剂瓶、注射制剂用氯化丁基橡胶塞包装,1瓶/盒。
有效期
18个月
执行标准
YBH17182021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220001
生产企业
石药集团中诺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
药品信息服务证: (粤)一非经营性一2018—0148
@2013~2024 广州市康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