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缺货

求康5ml:25mg*1瓶

规  格:
5ml:25mg*1瓶/盒
厂  家:
邯郸康业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7675
本品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请上传处方或者咨询医生开方后购买。
处方药登记流程
加入需求
填写需求信息
问诊开方
药师审方
下单购药

处方单有效期为3天,请在有效期内使用 因政策要求,处方药须凭处方药师审核后方可购买。您可先将所需药品加入需求,在需求清单内多件药品同时咨询医生问诊开方。

  • 产品详情
  • 说明书
  • 最新动态

温馨提示:药品图片、说明书凭处方审核后方可查看

咨询药师了解详情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氟康唑滴眼液
英文名称:FluconazoleEyeDrops
汉语拼音:FukangzuoDiyanye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氟康唑,辅料为:玻璃酸钠、氯化钠、依地酸二钠、5%苯扎溴铵。 化学名称:2-(2,4-二氟苯基)-1,3-双(1H-1,2,4-三唑-1-基)-2-丙醇 分子式:C13H12F?NO6 分子量:306.28

性状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适应症

抗真菌药。适用于治疗白色念珠菌、烟曲霉菌、隐球菌及球孢子菌属等引起的真菌性角膜炎。

规格

5ml:25mg。

用法用量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2~4小时一次,或遵医嘱。

不良反应

1、偶见轻微眼一过性刺激; 2、如药物局部吸收过多,可能会出现胃肠道的某些不良反应,如恶心、呕吐、腹痛或腹泻等; 3、可能会出现过敏反应,如皮疹,偶可发生严重的剥脱性皮炎、渗出性多形红斑。

禁忌

1、妊娠、哺乳期妇女禁用: 2、对氟康唑或其他三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3、对任何一种吡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重度真菌性角膜炎应以全身抗真菌药治疗为主,本品局部治疗为辅; 2、使用过程中发现异常,应立即停药; 3、用药前需就诊,以明确是否需先进行清创处理: 4、肝、肾功能严重障碍者慎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禁用。

儿童用药

儿童使用本品资料有限,不推荐儿童使用本品.

老年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1.异烟肼或利福平,两药中任一药物与氟康唑同用时,可降低氟康唑的浓度,并可导致治 疗失败或感染复发,故应谨慎使用上述药物; 2、甲苯磺丁脲、氯磺丁脲和格列吡嗪与氟康唑同用时,此类降糖药血药浓度升高,可发生低血糖症,因此需监测血糖脲类降糖药的剂量; 3,高剂量氟康唑与环孢素同用时,可使环孢素血药浓度升高,致毒性反应发生的危险性 增加,因此必须在检测环孢素药浓度并调整剂量的情况下方可谨慎应用; 4、氢氯噻嗪可使氟康唑的血药浓度升高,可能与氢氯噻嗪使氟康唑的肾清除减少有关; 5、茶碱与氟康唑同用时血药浓度升高约13%,可导致毒性反应发生,应监测茶碱的血 药浓度; 6、华法林与氟康唑同用时可增强其抗凝作用,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应监测凝血酶原 时间并谨慎应用。

药物过量

1.消化道反应如恶心、呕吐、腹痛或腹泻等: 2、肝毒性,可能会发生轻度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偶可出现肝毒性症状: 3、偶可发生周围血象中性粒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多呈一过性; 4、药物过量可给予对症治疗和支持治疗。

药理毒理

药理作用 氟康唑属三唑类广谱抗真菌药,通过高度选择性地抑制真菌细胞色素P-450甾醇 C-14-a-脱甲基作用,使真菌内的14-a-甲基甾醇堆积,从而抑制真菌的繁殖和生长。 体外试验表明:本品对新型隐球菌和念珠菌属有抑菌活性,动物经口和静脉注射氟康唑, 对以下动物真菌感染模型有效:念珠菌属感染(包括免疫缺陷动物的全身性念珠菌病):新 型隐球菌感染(包括颅内感染):小孢子菌属和毛癣菌属感染等。氟康唑还对皮炎芽生菌感 染和粗球孢子菌感染(包括颅内感染)有效;对荚膜组织胞浆菌引起的正常动物和免疫抑制 动物的感染也有效。 毒理研究 遗传毒性:Ames试验、小鼠淋巴瘤L5178Y细胞系试验、动物骨髓微核试验、人体淋巴细 胞染色体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生殖毒性:大鼠经□给予氟康唑20mg/kg,可轻度延迟分娩过程,但不影响其生育力。大鼠围产期结果可见,雌鼠接受20mg/kg和40mg/kg时,某些动物出现难产和延迟分娩。 主要表现为死胎数量轻度增加和存活新生鼠数量减少。大剂量氟康唑对大鼠分娩的影响可能 与其可特异性地降低该种属动物的雌激素水平有关,在接受氟康唑治疗的妇女中尚未观察到 这种激素水平的变化。 致癌性:小鼠和大鼠分别按2.5、5或10毫克/公斤体重/日剂量(约为人体推荐剂量的2-7倍)口服氟康唑24个月,提示氟康唑无致癌作用,但雄性大鼠接受本品剂量为5mg/ kg和10mg/kg,连续给药24个月,可见动物肝细胞腺瘤发生率增高。

药代动力学

文献报道,人用氟康唑滴眼液点眼,5分钟达角膜峰值浓度(1.6μg/ml-8.2μg/m1), 15分钟达房水峰值浓度(1.6μg/ml-9.4μg/ml),消除半衰期15-30分钟。

贮藏

密闭,置阴凉处(不超过20℃)保存,防止冷冻。

包装

聚乙烯滴眼瓶,每盒1瓶。

有效期

24个月。

执行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 YBH24362006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7675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邯郸康业制药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经济开发区美的路113号 邮政编码:058000 电话号码:0310-80681 传真号码0310-8068109

查看完整说明书详情
本栏目热点文章TOP10
到货通知
一且商品在30日内到货,您将收到我们的短信或电子邮件通知, 届时请留意查收
  • *姓名:
  • *电话:
  • 微信:
  • 备注:
提交

药品信息服务证: (粤)一非经营性一2018—0148
@2013~2024 广州市康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服务热线:400-101-6868
请输入搜索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