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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花清瘟胶囊(OTC)0.35*12粒*2板

规  格:
0.35*12粒*2板/盒
厂  家:
衡水以岭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4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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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连花清瘟胶囊
汉语拼音:LianHuaQingWenJiaoNang

成分

连翘、金银花、炙麻黄、炒苦杏仁、石膏、板蓝根、绵马贯众、鱼腥草、广藿香、大黄、红景天、薄荷脑、甘草。辅料为玉米淀粉。

性状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黄色至黄褐色的颗粒和粉末;气微香,味微苦。

适应症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规格

每粒装0.35克。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不良反应

上市后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胃肠道不良反应如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腹胀、反胃,以及皮疹、瘙痒、口干、头晕等。

禁忌

对本品及本品成分过敏者忌服。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4.运动员慎用。 15.打开防潮袋后,请注意防潮。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不超过20℃)。

包装

铝塑板装,2*12粒/板/盒。

有效期

30个月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40063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衡水以岭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故城县经济开发区奥冠大街009号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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