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单有效期为3天,请在有效期内使用 因政策要求,处方药须凭处方药师审核后方可购买。您可先将所需药品加入需求,在需求清单内多件药品同时咨询医生问诊开方。
温馨提示:药品图片、说明书凭处方审核后方可查看
咨询药师了解详情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盐酸氯米帕明片
英文名称:ClomipramineHydrochlorideTablets
汉语拼音:YansuanLumipamingPian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氯米帕明,其化学名称为:N,N-二甲基-10,11-二氢-3-氯-5H-二苯并[b,f]氮杂卓-5-丙胺盐酸盐 分子式:C19N23ClN2·HCl 分子量:351.32
性状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白色或微黄色。
药理毒理
本品为三环类抗抑郁药,主要作用在于阻断中枢神经系统去甲肾上腺素和5-羟色胺的再摄取,对5-羟色胺的再摄取的阻断作用更强,而发挥抗抑郁及抗焦虑作用,亦有镇静和抗胆碱能作用。
药代动力学
口服吸收快而完全,生物利用度30-40%,蛋白结合率96-97%,半衰期(t1/2)为22-84小时,表观分布容积(Vd)7-20L/kg,在肝脏代谢,活性代谢物为去甲氯米帕明,由尿排出。本品可分泌入乳汁。
适应症
用于治疗各种抑郁状态。也常用于治疗强迫性神经症、恐怖性神经症。
用法用量
口服治疗抑郁症与强迫性神经症,初始剂量一次25mg,一日2-3次,1-2周内缓慢增加至治疗量一日150-250mg,高量一日不超过300mg。治疗恐怖性神经症,剂量为一日75-150mg,分2-3次口服。
不良反应
治疗初期可能出现抗胆碱能反应,如多汗、口干、视物模糊、排尿困难、便秘等。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可出现嗜睡,震颤、眩晕。可发生体位性低血压。偶见癫痫发作、心电图异常、骨髓抑制或中毒性肝损害等。
禁忌
严重心脏病、近期有心肌梗死发作史、癫痫、青光眼、尿潴留及对三环类药物过敏者。
注意事项
肝、肾功能严重不全、前列腺肥大、老年或心血管疾患者慎用,使用期间应监测心电图。本品不得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应在停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后14天,才能使用本品。患者有转向躁狂倾向时应立即停药。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期间应停止哺乳。
儿童用药
6岁以下儿童禁用,6岁以上儿童酌情减量。
老年患者用药
小剂量开始,缓慢增加剂量,酌情减少剂量。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与舒托必利合用,有增加室性心律失常的危险,严重者可至尖端扭转心律失常。 2、本品与乙醇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抑制药合用,中枢神经抑制作用增强。 3、本品与肾上腺素、去甲肾上腺素合用,易致阵发性高血压及心律失常。 4、本品与可乐定合用,后者抗高血压作用减弱。 5、本品与抗惊厥药合用,可降低抗惊厥药的作用。 6、本品与氟西汀或氟伏沙明合用,可增加两者的血浆浓度,出现惊厥,不良反应增加。 7、本品与阿托品类合用,不良反应增加。
用药过量
中毒症状:首发症状一般是严重的抗胆碱能反应,中枢症状有嗜睡、木僵、昏迷、躁动不安、震颤、谵妄、大量出汗、反射亢进、肌肉强直、惊厥等,心血管系统可出现心律失常、心动过缓,传导阻滞,充血性心衰甚至心脏骤停。也可发生呼吸抑制、发绀、低血压、休克、呕吐、高热、瞳孔散大、少尿或无尿等。 处理:洗胃,保持呼吸道通畅,采取增加排泄措施,并依病情进行相应对症治疗和支持疗法。
规格
25mg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2022974
生产企业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药品信息服务证: (粤)一非经营性一2018—0148
@2013~2024 广州市康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