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执业药师资格证书领取通知

来源:百济药房药讯   2018-06-06
  2017年执业药师合格证书已经开始陆陆续续领取了,截止到目前,已有北京、新疆兵团、上海、江西、深圳、湖北武汉、湖北、内蒙古、连云港、南京、沈阳发布了2017年执业药师资格证书领取通知。以下是公布的内蒙古、连云港领证通知:
 
2017年执业药师资格证书领取通知
2017年执业药师资格证书领取通知
 
  2017年度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成绩已经公布,区直考区合格人员请于2018年6月11——15日到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二楼大厅(地址: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包头大街原世纪五路)领取证书。
 
  领取时需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
 
  领取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盟市合格人员办理证书事宜请咨询当地人事考试中心,联系方式:
 
  包头市公务员局职称科:0472-6169341、6169343
 
  呼伦贝尔市人才流动人事考试中心:0470-8236460
 
  兴安盟人事考试中心:0482-8266117
 
  通辽市人事考试中心:0475-2297996、2297995、2297992
 
  赤峰市人事考试中心:0476-8330744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6601701、6601158、6601168、6600198
 
  锡盟人才资源开发中心人事考试部:0479-8235702
 
  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0474-8308403、8150963
 
  鄂尔多斯市人事考试:0477-8586210
 
  巴彦淖尔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0478-8527225
 
  乌海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0473-3158037
 
  阿拉善盟人事培训考录中心:0483-8588301、8771033
 
  2017年执业药师资格证书领取通知
2017年执业药师资格证书领取通知
 
  2017年二级计量师、价格鉴证师、执业药师、一级消防工程证书已到,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其他证件无效)到连云港市朝阳东路22号(港城110对面)311室领取。
 
  如需带领必须两人身份证同时出示,否则不予带领。
 
  地址:海州区朝阳东路22号(港城110对面)。电话:0518-85826670
 
  领取时间:2018年6月5日上午8:30分开始领取。(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
 
  2017年执业药师资格证书领取通知
2017年执业药师资格证书领取通知
 
  2017年执业药师、二级计量师、一级消防工程师、价格鉴证师证书于6月14日起开始发放,请在南京市市直报名点报名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至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北京东路63号市人才大厦一楼17号窗口)领取证书。若需代领,代领者须同时携带考生本人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7:30,节假日除外)
 
  另外,为方便考生,我中心与顺丰速运合作,向考生提供证书快递服务。
 
  几项证书国家人社部未提供个人电话,请需要邮寄的考生直接发送短信(内容顺序包括:1、证书名称,2、姓名,3、身份证号码,4、邮寄地址)至13813814483。
 
  2017年执业药师资格证书领取通知
2017年执业药师资格证书领取通知
 
  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沈阳考区合格证书定于近期发放,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时间
 
  2018年6月12日、13日、14日、19日、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为节省考生时间,建议考生根据合格人员名单中的序号顺序于相应日期领取证书:
 
  序号  1-300   301-600   601-900   901-1200   1201-1553
 
  日 6月12号  6月13号   6月14号   6月19号     6月20日
 
  此表仅为推荐时间,考生可结合个人实际情况合理安排。
 
  二、发放地点
 
  地点:沈阳市人社局考试办报名大厅审核发证窗口。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八纬路23号(原沈阳市劳动局)二楼。
 
  公共交通换乘:221路、249路、258路、265路、280路公交车,沈阳日报社站下车,沿八纬路东走100米。
 
  三、证书发放所需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查询《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1)中对应序号。
 
  (二)本人持身份证、学历(位)证书的原件。对于无法现场甄别的学历(位)证书,考生需要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档案。
 
  (三)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免试条件指定的材料或证书原件。
 
  (四)《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随证书一同发放,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五)因故不能本人领取合格证书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取。被委托人须凭上述材料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代为领取。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31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七条、第十条规定,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二)因故未能在规定时间领取资格证书的考生,可按照《沈阳考区证书补领时间》(见附件2)办理证书补领手续。
 
  (三)证书发放咨询电话:12333。
 
  2017年执业药师资格证书领取通知
2017年执业药师资格证书领取通知
 
  2017年度执业药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省直考生证书开始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证对象
 
  省人事考试院窗口办理报名点选择“省直”的考生。报名点选择“市州”的考生请到各市州考试院(中心、局)办理。
 
  二、办证需提交的材料
 
  (一)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或下载的成绩单);
 
  (二)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原件。
 
  三、办证时间
 
  从2018年6月4日开始,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四、办证地点
 
  武昌区东湖西路特1号,湖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社保大楼附二楼,湖北省人事考试院办证窗口。
 
  乘车路线:
 
  1.乘坐轨道交通2号、4号线到洪山广场下车(E口出),步行约920米;
 
  2.乘坐577、583、540、702、805、817等路公交车到中北路姚家岭路站下车,步行约600米。
 
  2017年执业药师资格证书领取通知
2017年执业药师资格书领取通知
 
  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已开始办理。报名点选择“武汉市直”的考生请于2018年6月4日起到武汉市人事考试院证书办理室办理证书。
 
  一、办证需提交的资料
 
  1.持准考证或成绩通知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成绩查询”中查询成绩);
 
  2.考生的身份证原件;
 
  3.考生具备报名资格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无效);具备免考资格的考生还另需符合免考要求的职称证书原件;
 
  4.证书办理不收取任何费用。
 
  依照“人社部第31号令”的规定,自2017年4月1日起,新颁发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正式实施。根据“人社部第31号令”第十条的要求,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将对合格考生的考试资格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颁发执业资格证书;复审不合格的,成绩作废,证书收回。复审期间,如发现应试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按照“人社第31号令”第七条处理。
 
  二、办证时间安排
 
  2018年6月4日至7月9日(双休、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三、办证程序
 
  将准考证或成绩单、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原件提交工作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颁发资格证书。
 
  四、办证地址
 
  武汉市人事考试院(江汉区新华路25号,伟业大厦5楼,503证书办理室)。乘车路线:46、507、561、575、605、705、803等公交车在新华路取水楼站下车,步行300米;地铁2号线中山公园站(B1出口)步行1000米。
 
  特此提示并请各位考生相互转告。
 
  2017年执业药师资格证书领取通知
2017年执业药师资格证书领取通知
 
  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定于近期发放,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在深圳市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2017年度全部科目成绩在期内合格,且已提交考后复核材料并审核通过的深圳考生(详见附件1)。
 
  二、发放方式
 
  为方便考生和提升服务,证书采取邮政快递和现场领取两种方式发放,考生可自愿选择。
 
  选择邮政快递的考生,只需登录深圳市考院网站“网上业务办理系统”进行申请即可(24小时开通)。选择现场领取的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的地点领取。
 
  三、邮政快递
 
  (一)服务区域
 
  邮政快递服务的投递区域仅限于广东省。
 
  (二)申请流程及投递事宜
 
  1.即日起可通过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首页“系统入口”进入“网上业务办理系统”(https://sz12333.gov.cn/tip/)申请证书邮递服务。具体申请程序和方法见《网上业务办理系统邮递申请操作指南》(附件3)。
 
  2.成功申请邮递服务的考生证书将于申请成功后的一周内交深圳市邮政局投递,逾期未收到证书的考生请联系市邮政局罗先生,联系电话:15118028656。
 
  3.签收邮政快递的证书时,须提供收件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确认方可领取。
 
  (三)资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资费标准:15元/人。
 
  2.支付方式:邮政到付(邮政快递资费由邮政送件人员直接向考生收取)。
 
  (四)注意事项
 
  1.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火狐浏览器进行操作。
 
  2.务必填写真实、准确、详尽的投递信息。如因考生提供的投递信息错误或者不详尽及超出服务区域而造成证书未能及时投递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现场领取
 
  现场领取证书的考生可提前网上预约。网上预约的考生请登录“深圳市人才园网上预约系统”(https://sz12333.gov.cn/YYView/page/wsyy/login/index)或手机关注微信公众号“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网上预约(预约系统使用指南详见附件5、6)。
 
  现场领取证书的考生请在规定的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人才园服务大厅26-27号窗口领取,因故不能本人领取证书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被委托人须凭本人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代为领取。
 
  现场领取时间结束后,逾期未领的证书将转入后台归档,未领取证书的考生需通过深圳市考试院网站“网上业务办理系统”申请证书邮递服务。
 
  (一)领取时间
 
  2018年6月4日至2018年6月8日9:00—12:00、14:00—17:45。
 
  (二)领取地点
 
  领取地点:深圳人才园服务大厅26-27号窗口。
 
  具体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一层(福田交通枢纽西侧)。
 
  交通指引:乘坐地铁罗宝线至竹子林站下车B1出口;乘坐公交车至福田交通枢纽站、竹子林站、深圳人才园站下车。
 
  五、其他事项
 
 (一)证书领取后,请妥善保管,切勿损坏、遗失,如损坏、遗失后果自负。
 
  (二)咨询电话:0755-88100099。
 
  2017年执业药师资格证书领取通知
2017年执业药师资格证书领取通知
 
  2017年度监理工程师、一、二级注册建筑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会计(初、中级)、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全年)、社会工作者、卫生专业技术(初、中)级、一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工程师、经济(初级)、统计、审计、注册测绘师、执业药师证书开始发放,请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兵团人力资源考试院领取。
 
  证书办理流程:
 
  1.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及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带照片(一式两份)。
 
  2.审核考生报名条件,合格后,发放证书。
 
  3.考生领取证书。领取证书地址:只在乌鲁木齐设置考点的考试证书在兵团人力资源考试院(乌鲁木齐市红山路163号天鸿综合楼三楼)领取;各师设考点的考试证书请到参加考试时考点所属师局考试管理机构领取。
 
  2017年执业药师资格证书领取通知
2017年执业药师资格证书领取通知
 
  通过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应试人员,请按要求办理领取合格证书。
 
  一、 委托邮寄取证服务
 
  为满足广大应试人员需求,方便应试人员尽快取得证书,我中心同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合作,开通证书邮政特快专递业务。
 
  1、应试人员可自愿选择办理“证书邮政特快专递”方式领取证书。请填写收件信息,点击进入“证书邮政特快专递”
 
  2、受理时间:从2018年6月4日开始在网上申请委托。
 
  二、 现场领取服务
 
  1、需现场领取证书的应试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领取证书;
 
  2、受理时间:从2018年6月以后每月的五个工作日;
 
  3、受理地点: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一楼办事大厅(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联系电话:12333 。
 
  三、说明
 
  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为新版职业资格证书,不再使用《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2017年执业药师资格证书领取通知
2017年执业药师资格证书领取通知


2017年执业药师资格证书领取通知
2017年执业药师资格证书领取通知
 
  北京地区2017年度执业药师将于2018年6月1日起在全市陆续发放,考生自2018年5月28日起,登录本网站“证书查询”栏目,查询打印证书领取凭条,并按相关要求办理证书领取事宜。
 
  其它省市会陆续公布领取通知,药师在线也会在时间与大家分享。
 
  来源:药师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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