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单有效期为3天,请在有效期内使用 因政策要求,处方药须凭处方药师审核后方可购买。您可先将所需药品加入需求,在需求清单内多件药品同时咨询医生问诊开方。
温馨提示:药品图片、说明书凭处方审核后方可查看
咨询药师了解详情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氯替泼诺混悬滴眼液
商品名称:露达舒/Lotemax
英文名称:LoteprednolEtabonateOphthalmicSuspension
汉语拼音:LVtiponuoHunxuanDiyanye
成份
主要组成成份:本品主要成份为氯替泼诺 化学名称:氯甲基-17α-[(乙氧基羰基)oxy]-11β-羟基-3-oxoandrosta-1,4-二烯烃-17β-羧酸酯。
性状
本品为白色混悬液。
适应症
1.当使用皮质类固醇可以安全的减轻水肿和炎症的情况下,本品可以适用于治疗眼睑和球结膜炎、葡萄膜炎、角膜和眼前节的炎症等对皮质类固醇敏感性的炎症。(例如季节性过敏性结膜炎、红斑痤疮性角膜炎、浅层点状角膜炎、带状疱疹性角膜炎、虹膜炎、睫状体炎、特异反应性角结膜炎等)。 2.本品也适用于治疗各种眼部手术后的术后炎症。
规格
0.5%(5ml:25mg)
用法用量
1.本品在使用前应用力摇匀。 2.对皮质类固醇敏感性疾病的治疗:在患者侧眼结膜囊中滴入1-2滴本品,每日四次。在最初用药的第一周,剂量可以增加;如果需要可以增加到每小时1滴。注意不要过早的停止用药。如果在用药两天后症状和体征没有改善,患者应该重新接受检查。 3.对术后炎症的治疗:在做过手术的眼结膜囊中滴入1-2滴本品,每日四次,在术后24小时就开始使用并持续到术后2周。
不良反应
1.局部症状 可能会引起视神经损伤后的眼内压增高、视力和视野的缺损、后囊下白内障的形成,包括单纯疱疹病毒在内的病原体引起的继发眼部感染,以及角膜或者巩膜变薄部位的眼球穿孔。在临床研究中发现有少数(5%~15%)使用本品治疗的患者有视力异常/视力模糊,滴注时产生烧灼感、球结膜水肿、分泌物、干眼、溢泪、异物感、瘙痒、刺痛和畏光。极少数(5%以下)病例出现结膜炎、角膜异常、眼睑发红、角膜结膜炎、眼部刺激/疼痛/不适、巨乳头性结膜炎和葡萄膜炎。其中某些症状与临床应用的适应症相似。 2.一般症状 少数(15%以下)的患者身上出现头痛、鼻炎、咽炎等症状。 3.眼内压升高的症状 采用对照、随机的研究结果统计显示,经过28天或更长时间治疗,使用本品的患者中眼内压显著升高(≥10mmHg)的有2%(15/901),使用1%泼尼松龙的患者中有7%(11/164),使用安慰剂的患者中有0.5%(3/583)。
禁忌
1.本品同其它的眼部皮质类固醇一样,禁用于大多数角膜和结膜的病毒性疾病,包括上皮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树枝状角膜炎)、牛痘、水痘以及在眼部支原体感染和眼部的真菌性疾病。 2.对本品中含有的任何成份和其它的皮质类固醇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只能用于眼部。初次处方和用药超过14天的患者,应由医生用放大设备如裂隙灯和合适的荧光染色的帮助下检查后方可使用。 2.如果症状和体征在使用两天后未有所改善,应对患者进行重新检查。 3.如果本品适用时间达到10天或者更长时间,对于儿童和依从性差的患者,应监测眼内压。 4.本品在包装时已灭菌。应指导患者不要让滴管的尖部接触任何表面,因为这样可能会污染滴液。如果疼痛加重、发红、瘙痒或者炎症恶化,患者应去咨询医生。由于本品是含有苯扎氯铵的眼部制剂,应指导患者在使用本品时不要佩戴隐形眼镜。 5.长期局部使用类固醇,特别易于发生角膜真菌感染。当使用过或正在使用类固醇时,对任何顽固的角膜溃疡都必须考虑到真菌的侵入。适当的时候应进行真菌培养。 6.长期使用皮质类固醇可能会抑制宿主反应,因此增加眼部继发感染的危险。在那些可以引起角膜或者巩膜变薄的疾病中,已发生过局部使用类固醇而引起穿孔的情况。当眼部有急性化脓性感染时,类固醇可能掩盖感染或加重已存在的感染。 7.长期使用皮质类固醇可能会导致损害视神经的青光眼、视力和视野的缺损、后囊下白内障的形成,因此在患青光眼时应慎用类固醇药物。 8.眼部类固醇的使用可能会延长许多眼部病毒感染(包括单纯疱疹病毒)的病期,还可能加重其严重程度。对于有单纯疱疹病毒感染史的患者,在使用皮质类固醇进行治疗时应特别注意。 9.在白内障手术后使用类固醇可能会延长愈合,并增加囊泡形成的发生率。 10.对急性前葡萄膜炎的临床研究中发现,本品的疗效比1%的醋酸强的松龙差。因此对于需要更有效的皮质激素治疗急性前葡萄膜炎的患者,不应使用本品。 11.本品应保存在安全之处,避免儿童接触。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动物试验显示高于本品临床每日最大剂量时家兔和大鼠会出现胚胎毒性和致畸性以及母体毒性(见[药理毒理])。本品未在人体进行相应研究,因此孕妇慎用。 目前尚未知道眼睛局部用皮质类固醇是否会导致充分的全身吸收以至在母乳中产生的可检测的量。全身用药的类固醇可以出现在母乳中,并能抑制生长,影响内源性皮质类固醇的产生或者产生其他不利的影响。因此哺乳期女性慎用本品。
儿童用药
目前尚无用于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足够资料。
老年用药
目前尚无老年患者使用本品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在权衡利弊的前提下,遵医嘱使用。
药物相互作用
目前尚无有关药物的相互作用的资料。
药物过量
目前尚无有关药物过量研究的足够资料。
临床试验
采用多中心、随机、单盲、阳性药物平行对照研究,确定本品对控制白内障摘除和人工晶状体植入手术后炎症反应和过敏性结膜炎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研究对象为无并发症的白内障囊外或超声乳化摘除和后房型人工晶状体植入术后患者,临床明确诊断的过敏性结膜炎和春季卡他性结膜炎患者。每次1滴,滴入结膜囊,每日4次,用药14天。结果显示本品对白内障摘除及人工晶状体植入术后视物模糊、畏光、异物感、流泪、眼痛等症状,和睫状体充血、角膜水肿、角膜后沉着物、前房浮游体、房水闪光、虹膜后黏连等体征的控制总疗效为88.2%,与1%泼尼松龙滴眼液的85.9%相似,无显著性统计学差异,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为2.7%;本品对过敏性结膜炎包括眼痒、流泪、异物感、不适感等症状,和分泌物、球结膜充血、眼睑和眼周组织的充血水肿等体征的控制总疗效为94.4%,与1%泼尼松龙滴眼液的94.6%相似,无显著性统计学差异,不良反应发生率为1.3%。临床试验结果表明氯替泼诺混悬滴眼液(0.5%)对控制白内障摘除及人工晶状体植入术后炎症反应和过敏性结膜炎是安全、有效的。
药理毒理
药理作用 皮质类固醇可以抑制对不同刺激物的炎症反应,推迟和延缓愈合,并可以抑制水肿、纤微蛋白的沉积、毛细血管的扩张、白细胞的迁移、毛细血管的增生,成纤维细胞的增殖,胶原的沉积及与炎症相关的瘢痕的形成。对用于眼部的皮质类固醇作用机制,还没有被广泛接受的解释。但是皮质类固醇可以通过诱导磷脂酶A2抑制蛋白发挥作用,所以被称为脂皮质素。这些蛋白可以有效地控制炎症介质的生物合成,例如通过抑制它们相同前体物质花生四烯酸的释放,从而抑制前列腺素和白细胞三烯的生物合成。花生四烯酸是通过磷脂酶从细胞膜的磷脂中被释放出来的。皮质类固醇能够升高眼内压。 氯替泼诺在结构上与其他皮质类固醇相似,但是它在20号位置上没有酮基且它有高脂溶性,可以增强对细胞的渗透性。由于氯替泼诺是通过对强的松龙类化合物进行结构改造的基础上合成,因此它会经过一个可预测的转变而成为一种没有活性的代谢产物。基于体内和体外的临床前代谢研究,被广泛代谢为无活性的羧基代谢产物。 毒理研究 致癌性:还未进行过长期动物实验来评估氯替泼诺的潜在致癌性。氯替泼诺在体外的Ames试验中、在小鼠淋巴瘤tK试验中、在人类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中、或者是在体内单剂量小鼠微核试验中都没有表现出遗传毒性。 生殖毒性:兔在器官形成期经口给予氯替泼诺,剂量为3mg/kg/天(临床每日最大剂量的35倍),显示出胚胎毒性(使骨化延迟)和致畸性(增加了脑膜突出、左颈总动脉的异常、四肢屈曲畸形的发生率),但该剂量对母体没有毒性。未观测到(毒性)的效应水平(NOEL)是0.5mg/kg/天(临床最大每日剂量的6倍)。在器官形成期给予大鼠口服药物,结果出现致畸性(在≥5mg/kg/天的剂量出现无名动脉缺失,在≥50mg/kg/天的剂量出现颚裂和脐疝)以及胚胎毒性(在100mg/kg/天的剂量增加了着床后流产的发生,在≥50mg/kg/天的剂量减少了胎儿体重和骨骼骨化)。在器官形成期给大鼠0.5mg/kg/天的剂量(临床最大剂量的6倍),没有发生任何生殖毒性。当妊娠的大鼠在胎儿器官形成期给予≥5mg/kg/天的剂量时,结果体现出母体毒性(在给药期间的体重增加显著减少)。
药代动力学
在健康志愿者身上进行的生物利用度研究结果发现,在所有的抽样时间点上,氯替泼诺和lcortienic酸碳酸乙酯(PJ91)(氯替泼诺最初的没有活性的代谢产物)的血浆水平都低于定量检测限(1ng/ml)。这个结果是通过以下用法得到的:用0.5%的氯替泼诺在每只眼中滴一滴,每天八次持续2天或每天4次持续42天。这项研究提示,使用本品时发生的全身性的吸收是有限的(<1ng/ml)。
贮藏
本品应于15-25℃下竖直放置储存,不能冷冻。
包装
本品由塑料瓶包装,5ml/瓶/盒
有效期
24个月
执行标准
进口药品注册标准JX20010054
批准文号
进口药品注册证号:H20110477 进口药品大包装注册证号:H20140895 分包装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J20150001
生产企业
生产厂商:Bausch&LombIncorporated 厂商地址:8500HiddenRiverParkway,Tampa,Florida33637,USA 分包装企业名称:山东博士伦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 分包装企业地址:济南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新泺大街789号
药品信息服务证: (粤)一非经营性一2018—0148
@2013~2024 广州市康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