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社会,药品广告充斥着我们的生活,普通的、虚假的、非法的……种种广告通过电视,网站,报纸,杂志,公交,地铁,宣传单等媒介,铺天盖地,遍布于社会的各个角落。如此众多的药品广告,即便是有“火眼金睛”,又该是如何分辨真伪呢?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哪些是国家命令禁止的药品广告。原来被禁止发布的药品广告种类繁多,其中包括防疫制品,麻醉药品 ,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艾滋病药品,改善和治疗性功能障碍的药品,精神药品,计划生育用药,戒毒药品,试生产期的药品,缺少药品生产批号或广告审查批准文号的药品,以及超出有效期的药品广告。
对于其他类别的药品广告,我们也不能掉以轻心,要仔细注意广告的细节。一般正常的药品广告审查批准文号为10位数,前6位数为审查年份,月份,后4位代表药品广告序号,而药品广告的有效期为1年。
其次一些药品的广告用语也常常带有误导成分,特别是一些在街边(或人行天桥)派发的宣传单或杂志,我们要多带个心眼。例如什么“疗效最佳”,“药到病除”,“有病治病,无病预防”,“无任何副作用”,“根治”等表示药品功能的断言是不科学的,具有欺骗性质,我们不能轻易相信。
同时,也有一些广告用语是用治愈率的绝对化用语,如“最新技术,国家级新药”,“药之王”等等。或者含有“保险公司保险,无效退款”,“治愈率百分百”等等,这种无任何可信的临床研究数据做支撑,都是不能相信的。
此外,一些药品使用什么科研,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名义或形象作证明的药品广告,以及使用儿童名义或形象的医药广告,消费者也要也要提高警觉。对于一些慢性病的药品广告,经常利用患者家属求治心切的心理在广告中直接显示某些疾病的症状,病理和医疗诊断画面,明示或者暗示服用药品能增强某些功能等宣传形式,我们要警惕可能误导的内容。
遇到药品广告,建议消费者不要轻易相信,多问问正规医院的医生或药师,有时还可以问问生产厂家,明确药物疗效,以免耽误了患者的治疗以及用药。发现虚假广告,我们要拨打药监局的电话举报他,避免更多的人上当受骗,维护自己的权益。
广州百济抗肿瘤药房:刘丽平
药品信息服务证: (粤)一非经营性一2018—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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