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不要频繁换药 抗抑郁药的起效时间通常在2~4周,因此选择一种药物治疗后,至少使用4周以上再判定是否有效。如果经过足够治疗剂量、足够疗程而抑郁症状仍然未得到缓解(一般出现的比例约为30%),则应考虑换药。换药应注意选择作用机制不同、药物结构不同类型的抗抑郁剂,否则很可能又出现耐药。如某些患者经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治疗无效,可以考虑文拉法辛、曲唑酮、米氮平等新型抗抑郁药物或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如吗氯贝胺等。
●联合治疗 经过两种以上作用机制的药物足疗程治疗仍然无效的难治性抑郁症,及对抗抑郁剂产生快速药物抵抗反应的病人,可以尝试联合用药,包括两种抗抑郁药合用、抗抑郁药与情感稳定剂(如锂盐)合用、抗抑郁药与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合用。
●电休克疗法 对于症状特别严重的难治性抑郁症患者,尤其是有严重自杀观念和有过自杀行为的患者还可以接受电休克治疗。
●心理治疗 心理治疗也是抑郁症治疗的有效方法,它通过治疗改变抑郁症患者非理性的信念,使患者能客观对待自己,从而达到治疗抑郁症的目的。研究资料还显示心理治疗合并抗抑郁药治疗能够提高抗抑郁药的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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