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药安全共2篇
    近日,一个曾在我们药房购买易瑞沙的顾客拿着药说要退药,说:患者服药后有胃肠道不良反应,不肯服药,且这么贵的药品不能白花钱,要求我们退药。当顾客拿出药品来,其药品虽然内包装没有拆开,可外包装已经完全拆开损坏。我们同事就坚定的说药品无质量问题,不能退药,跟顾客说了老半天不能退药的原因。售后药品到底能退不能退?     其实长期以来,药品销售,尤其在退药方面,消费者颇多腹诽,但又无可奈何。因为药品本身的特点属性以及药品的相关规定,使得药品难以像其它消费品一样。消费者不仅可以自由选择,还可以退货。对于能否退药这个问题,医药经济报也发表过不同的观点。药房是为患者提供药物治疗服务的重要部门,药品的管理与调剂有一系列的制度,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第六章第二十七条规定: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也常常看到药店“药品离柜,概不退换”的字样,不能退药似乎已经成为一种行业潜规则。多少年来,这是通行一个行规,即药品离开药房一律不退换。这种做法源于《药品零售连锁企业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中强制性的规定:对售后退回的药品,验收人员应按进货验收的规定验收,必要时应抽样送检验部门检验,这就意味着,消费者如因质量问题要退药,首先就要花一笔检验费,将买回的药送去检验。国家药品管理的相关法律虽然没有明确禁止退药,但规定被污染的药品按假药论处,说明退药容易引发安全隐患。     但由于存在诸多因素,患者要求退药的情况时有发生,退药实在是被逼无奈,但在当今竞争激烈的社会里,不退药显然会使顾客患者满意度大打折扣,退药又会给用药安全埋下隐患,但还是有些药店为了留住顾客,让顾客满意,频繁的退药。然而如何才能做到:既能“以顾客患者为中心”又能不因频繁退药给用药安全埋下隐患?     对于零售药房制定退药管理制度与解决对策成为首要任务,对实际工作中患者要求退药的情况,应按下列规定酌情办理。     1、药品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凡属下列情况,一律不退:     (1)无原始凭据的。     (2)药品有特殊保存要求的,如低温、冷藏、密封等。     (3)已开外包装,未能恢复原状,己损坏的或外包装己涂写字样的。     (4)已打开包装使用的。     (5)以厂家药品说明书介绍的不良反应为由拒绝用药的。     (6)药品有效期内购的药,未按医嘱用药,由于放置或其他原因药品过期而退药的。     (7)中药饮片、已发出的分装药物,原则不作退药处理。     (8)传染病药不得退药,即使外观无破损,效期、储存条件符合要求,也应在禁退行列之中,否则极可能会造成二次污染,危害他人健康。     2、有下列情况可予以退药:     (1)出现严重变态反应的。     (2)药品质量问题。     A.破损(需当面验清)。     B.过期或被国家停售和召回的     3、经过相关人员检验确认执后方可行退药。     但作为医药工作者,要明确的是:药品是特殊商品,对于售后药品能不能退,国家也没有相关的政策,总的原则是无质量问题不能退换,而这也是从用药安全的角度考虑,从患者生命考虑。 百济新特药房药师:黄微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的寿命越来越长。在这七、八十年甚至百年的旅途中,会遇到很多的健康问题,特别某些疾病如牛皮癣、脱发、白癜风、慢性皮炎等慢性病更是时常困扰我们。患病时间长,当然吃药就多,期间难免会有用药不当,如果给自己建立一个“药历”,详细记录自己患病以来的用药情况,那么就可以有效避免用药不当,减少对身体的损害。     一说起这个就想起了一年前身边的一件事。隔壁家的刘叔硬皮病突然症状加重,医生给开了正常剂量的阿维A酸,但服药后刘叔觉得口渴及流汗,最后出现粘膜发炎、头痛、肌肉酸痛,诊断为阿维A过量症,在医院治疗几天才出现好转。医生都感到很纳闷,按理说服用这么低的剂量不该出现过量症状的呀?最后,医生询问刘叔的用药史,得知刘叔正在服用治疗消化道溃疡的药物西咪替丁。这下找到了原因:“西咪替丁”是肝药物代谢酶抑制剂,它能抑制阿维A的代谢,使其毒性增大。早知道刘叔正在服用“西咪替丁”,医生就不会再给他服用阿维A了。即使要用,也会注意减少阿维A的剂量,那样就不会发生“阿维A过量事件”了。    大家看看上面的“服药事故”,像刘叔这样的慢性病患者,如果像医生写病历那样,给自己建个“药历”,岂不是给自己买药用药上了保险锁,既能方便医生合理用药,又可避免事故发生?从这个意义上来讲,“药历”是一项以病人为本的实举。     然而,由于国内药学服务的发展相对滞后,药房要给患者建立“药历”,这对广大人民来说还是个新鲜事物,并不为人们理解与接受。首先,某些人会认为记录“药历”会丢失自己的某些隐私,对自己不好;其次,有些人会认为自己又不是长期在此购药,何苦在此花费功夫?甚至部分顾客认为药店给办个“药历”纯粹就是想多赚点钱。各种各样的原因导致了“药历”暂时没有起到与之相对应的作用。 暂时没有起到相对应的作用并不代表“药历”没有任何作用,随着人们对“药历”认识的不断加深,“药历”在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经济,提高医疗质量等各方面将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药历”的作用有这么大,那它含有哪方面内容呢?在国内,“药历”的内容目前还没有统一的格式,但主体内容是一致的。就以我们百济新特药房的为例,“药历”包含了患者基本信息、主诉、病情、疾病家族史、既往病史、用药史、药物不良反应史、药物良好史、药师回访记录等内容。其中主诉、病情、疾病家族史、既往病史、用药史、药物不良反应史、药物良好史以及动态、连续、客观的用药情况记录对今后疾病的诊疗都具有指导意义。 第一,“药历”清晰记录了您的患病时间、初始症状、既往病史等信息,防止由于日久遗忘某方面信息而耽误诊疗。 第二,“药历”详细记录了您的用药史、药物不良反应史、药物良好效果史等用药信息,以提高用药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三,“药历”中的药师回访板块详细记录了药品的用法用量、用药效果、用药目的、不良反应、用药后疾病的转归、药师建议等内容,动态、连续、客观的跟踪记录对您具有指导性意义。 第四,“药历”资料板块包含了目前主流药品的产品介绍、药品临床实验数据、疾病科普知识等资料的介绍,让您全面了解疾病及其相关药品。 第五,……     总之,“药历”是在诊疗过程中对病人使用药物后的疗效和其相关的副作用进行整理、评价、并用书面或电子等方式反应用药情况的一种形式。建立“药历”的目的在于能如实地反映药物疗效,尤其能把每个病人(常指慢性病或特殊疾病患者)使用各种药物后的疗效、副作用等情况及时准确的反映,便于更好地指导临床用药,防止用药事故的发生,杜绝药源性疾病的发生。     “药历”有这么好的功能,那“药历”怎么建立呢?顾客想建立一个属于自己的“药历”,可到有提供相关服务的医疗机构或药房购药并要求开通办理。对于百济新特药房的顾客,在购药时可要求药师给予开通办理。另外,新特药房“药历”即将挂网,挂网后,顾客便可通过上网在家中轻松参与自己“药历”的管理,到医院检查时还可登录自己的“药历”让医生了解疾病的发展史和用药史,对医生做出正确判断有着非常大的帮助。当然,“药历”挂网后只对患者本人开放,未经本人同意,他人无法查看相关内容。     建立“药历”,管理“药历”,管理健康。 百济新特药房皮肤科 邱镇生 咨询电话:020-87302252 咨询 QQ:984275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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